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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靠后就免职,科学性有几分?

时间:2015-02-10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汪至中  阅读:

  股长工作干得好不好,老百姓说了算,在永州市祁阳县组织的一场县直机关“满意不满意”股室民主测评活动中,祁阳县两个股室因为排名倒数5名之列,两个股室的负责人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环保局长李晓华三人均被免职处理并调离原单位。(2月4日《华声在线》)

  一场满意度测评让县环保局长被免,让人不得不惊呼民主测评罢免权之大。有网友对此结果的公平性提出质疑,称环保局因处罚企业遭报复所以排名垫底。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质疑作出解释,但并未平息这场草率的罢免风波,笔者认为解释中确实存在疑问。

  其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参与民主测评的几十个单位都有处罚权,如交警大队,认为交警罚款得罪的人更多。”受过环保部门处罚的企业在测评投票之列,被交警罚款的当事人是否又在参与投票呢?再者,交警罚款与环保部门的处罚在金钱数额上和受损失程度上都毫无可比性。以这样的类比来解释,毫无说服力。

  其次,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参与投票的企业只有少数被环保局处罚,大部分企业和环保局保持良好关系,所以环保局排名靠后不应归因到被罚企业报复。但县环保局官网资料显示祁阳县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已对19家企业实施强制断电停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起,拆除企业设备16台套等等。由此可见环保部门在执法时的动作之大,力度之强,如此大强度的执法,势必让企业损失不小,且容易让其他未被处罚的企业有畏惧、有抱怨。所以不应片面认为只有被罚企业才会投不满意票。

  我们姑且暂不探讨排名靠后是否为企业报复,但从测评结果运用与活动预计目的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罢免干部太过儿戏,处罚难以为实现活动目的起促进作用,还可能适得其反。

  •   民主测评活动旨在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但若只看测评排名就罢免干部,对测评的结果运用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就偏低,排名靠后在一定程度是可说明工作能力还需提升,但给出免职的处罚就显得过犹不及了。

      若以测评定“生死”,长此以往,极易滋生出“拉票”腐败,同时让执法部门执法时畏首畏尾,当好好先生,怕得罪人,难以严格执法。最终能否达到“多为民办实事”的目的令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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