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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下放监管也须跟进

时间:2015-08-15    来源:原创    作者:伍文胥  阅读:

  权力下放监管也须跟进

  “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地方政府简政放权的时间表、路线图。如今,半年过去了,地方政府简政放权进展如何?权力清单是否落实到位?企业和百姓反应如何?记者近日在安徽、浙江、四川、海南等省进行了采访。(8月12日新华网)

  今年政府工件报告明确地方政府简政放权的时间表、路线图,这一方面彰显了中央政府对于推进简政放权的决心和强大意志,改革大势所向,不可违逆,开弓没有回头箭,必须破釜沉舟,破力前行。另一方面,这是在给各地方施加压力,在推进简政放权上,不容犹豫,不容迟滞,任何算计地方或部门既得利益,在简政放权改革中做“拉路虎”的势力都会被群众所唾弃、被改革的大势所碾压。

  事实上,中央对于简政放权的高度重视也容不得既得利益“放不下”或“舍不得”。有媒体统计,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历次重要会议无不提及“简政放权”,频率之高,多达65次,显示了这一改革在当前全国总体工作当中的核心地位。作为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简政放权对于政府从大政府向现代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转型是关键之为,对于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现代化,让企业和群众更有享受更全面更便利的行政服务是必然途径。

  在推进简政放权的改革中,地方的实施者和改革者必须兼顾几个问题。一是要充分领悟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系列规定精神,坚持贯彻中央意图。二要摸清本地实际情况,列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针对“简放”必须首先厘清具体对象,严格依照中央和地方改革总体时间表、路线图,从本地实情出发,推进实施。三要兼顾简放、放管结合,避免既得利益阻碍,实现权力下放到位,下级承受地方衔接配套,做到下放权力在下级地方和部门立即实现正常运转,在第一时间让与企业与群众直接面对面的行政服务平台实现“一条龙服务”,让群众办事在家门口就得到解决。

  但权力下放监管也须跟进。一些地方在推进简政放权过程中,对于饱受群众诟病的审批权力过度集中,采取简单粗暴的一放了之,没有顾及到也须将监管机制跟上,形成了恶果就是,下级地方至基层政府承接大量审批权力,虽然级别很低,但由此,不再需由上级部门审批,相应的“绝对权力”大大增加,在配套的监管力量尚不到位时,形成权力监管“真空”,这好比是给基层腐败“火上浇油”,无形之中增添了基层“蝇腐”肆无忌惮的底气。这类现象实际上并不在少数,亟需引起警惕,必须将与权力配套的监管机制跟进完善,避免放而不管形成的“权力任性”。(文/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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