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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评议权还给群众

时间:2015-05-23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wolfno1  阅读:

  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评议权还给群众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都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然而,怎样才能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怎样才能督促各级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才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四川正在探索推行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成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来源于人民日报)

  长久以来,如何建立更科学更严密更完整更能体现民意的党风廉政建设评价体系成为各地颇为头疼的老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地不断摸索、大胆创新、借鉴先进经验。就拿四川来说,从最初的民主测评到后来针对“少数人”的调查问卷和专业测评,种种方法尝试之后,仍有缺陷,或评价体系相对封闭,或量化标准不够科学、合理,或民意权重不足。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评价体系才能科学评价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如果深入分析,不难发现,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科学评价的因素有如下几类。一是评价体系相对封闭,以往只是针对特定范围的人群展开测评或调查问卷,覆盖人群小,自然导致评价结果只能代表“少数人”的意见,不具有广泛的民意代表性。二是评价量化标准设置不科学、合理,从哪些方面评价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指标评分权重并不合理。三是以往调查或测评组织者多是党委政府部门自己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无法摆脱“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嫌疑,明显缺乏公信力和诚意度。四是以往的调查或测评方法不严密、不科学,往往出现评价结果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导致可信度低,没有说服力,在监督考核中运用度低,无法有效落实问责、传导压力。

  建立科学严密的党风廉政建设评价体系,其实只需注重一个原则,把评议权还给群众。习总书记强调,党的工作是围绕“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而展开的,群众的评价是衡量党的工作的最高标准。如何把评议权还给群众?绝不是针对“少数代表”为代表多数群众,更不是党委政府纪委机构自己给自己打分,评价权必须还给群众,就是让更广泛的群众直接参与社会评议。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电话、网络、微信、微博、各级官网都是最直接最有效最具覆盖率的民意测评平台,利用这些平台,与现场调查问卷方式相结合,参与群众越多,调查群体、区域越广,相应的评价结果也就更具代表性和真实性。当然相关的调查或测评需由权威专业的第三方,社情民意机构来组织,当然组织者也可纳入群众、专家、官方代表。(文/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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