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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草籽的归宿

时间:2015-03-02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李新立  阅读:

  春天的田野里,地表上蹿出漫无边际的绿色,熙熙攘攘,拥挤一团,那是成千上万的种子在欢呼和歌唱。这是大自然赋予它们的本能。

  一座山,包括它的坡坡洼洼、逶迤小径、溪沟水渠……这里的草木,一直脱离了人为地干涉,使得它们有充分的条件,无忧无虑地成长。某年的一个中午,天空明净,秋高气爽,我走在六盘山下的一条荒僻小路上,看见野棘四处散布,和参天树木一起,把自己的生机伸向高处。我没有为这个季节里的它们忧伤,倒不知因为什么缘故,内心深处有些小小的感动。我与它们站在一起,以自己的方式喜欢着它们。此时,白了头颅的野棘,是不是听到了一个人孤独却轻快的脚步?

  野棘老了,我没能赶上它淡紫色的花期。但它备下了一堆种子,某一天,秋风起,它会把苍白色的头颅交给奔跑的风。秋风里,一把土也会跟着奔跑,和种子一样,它们都是土地的孩子,可惜尘土不是种子,它不会繁衍生长,尘土最后终归于土地。而聪明的野棘们,能借助风的力量,把种子播布到它们力所能及的地方。生命便从此一直不老。

  村庄里,成群的榆树、槐树的种子会落在村庄的某处,或者路边,或者门前,有可能落在墙头和屋顶。作为司空见惯的现象,乡亲们一点不会觉得奇怪,鸟雀们也不会奇怪。但只有在第二年春天,空气湿润,土地复苏时,才能看到它们落在了什么地方。草籽们只要选择正确,就会有发芽的机会。比如,它们长在田地里,就只能算是不需要的荒草。当它们绽出一点嫩黄时,因为妨碍作物的成长,就会被人为地终结生命。

  城市需要绿地。在这里,一群草籽会被安排到恰当的地方。公园,是最好的去处。但不是所有的种子都会被公园接纳,这和农田有相似之处。保护被保护的,是人类经常使用的手段。一只鸟,空中飞过或者停留在某棵景观树上休息时,偶尔会将带有体温的一粒草籽,随着粪便排出,如果幸运,它会落入土壤中,在良好的环境里发芽。等它长出眉目时,不幸就会降临,园林工看见它扎眼地生长着,就会被当作异类立刻清除。

  •   人与环境,总是掌控着一粒草籽的命运。

      一粒草籽,不经意就被带出了家乡。

      很多年前,我初中毕业后没有去上高中,体力尚还单薄的我,喜欢在山坡上游来荡去,没有目的,只是自由地走走。有时,躺在草地上眯一会儿。蚂蚁趴在脚背上,昆虫也会跳到身上,我动弹一下,它们会四散而去。其实不是我一个人喜欢这样,小森也喜欢。他小学还没有读完,就莫名其妙地辍学了,因为是独生子,他的父亲没有再苦劝他继续读书。他一直在村庄晃来晃去,清闲的样子让学生们羡慕。他在山坡上转悠时,表情有些严肃,好像思考着许多思考不透的问题。我们的背靠在一起时,他会深沉地叹息,将口里衔着的草棍嚼得粉碎。他打算到外面去闯荡,他说,临走时他要带些家乡的泥土。我明白,他一定是从某本书上看到或者从别人口中听来,才产生了带着泥土上路的念头。其实,这个想法还是让我惊奇了一下——多少年里,他的脑袋并没有闲着。带着家乡的泥土上路,一定内心踏实并且温暖。

      小森离开家的时候,我还在梦中。从别人的口中知道他悄然离家时,我的内心多少有些惆怅,作为最好的伙伴,觉得他应该告诉我一声。三十年过去了,我还不时想到他略有些肥胖的身体,穿过村头的小路,踩踏着一脚露水,然后消失在凌晨降临时的瞬间黑暗中。他去了哪里,谁都不知道,包括他的亲人。他抵达目的地后,也没有给他的父母报一声平安。那时,我碰见他的父亲时,能感觉得到一向沉默寡言的长者,内心充满了隐忧和不安。时光飞逝,一年后,我几乎要忘掉他时,意外地收到了他的来信。与“他在哪里?”“过得好不好?”这些问题相比,我更关心的是他带走的泥土。还行,泥土的归宿比我想象的好得多,它被安顿在一个小花盆里。

      泥土在任何地方都不算稀奇,更何况他打工的工地不缺少泥土。将从家乡带来的泥土安顿下来,显然,他的这种另类举动让他的工友们笑话了。他是大大咧咧的人,面对别人的疑问只是一笑了之。他打算在泥土里种上一粒南方的种子,让它在西北的土壤里,借助南方温暖的环境发芽、成长、开花、结果。这或许暗含着他对异地他乡的某种期盼。种子还没有找来,潮湿的泥土中却露出了几丝纤细的嫩芽。这是一个意外的惊喜,它们会长成什么样子呢?几天后,终于能够看出它们的形状,对,它们叫做灰菜,是西北田野里最常见、最普通的杂草。每年中秋前后,小麦的种子会经过粗糙的手掌筛选。它们会在更好的土地里撒下、萌芽,然后捂着第一场雪的被子冬眠。它们是乡亲们的宠儿。第二年,它们会率先醒来,带来春天的讯息。此后不久,地里的野草也会苏醒。“锄禾”是这个季节最为繁忙的劳作,那些杂草,尽悉被细心地锄掉,其中就有永远不能根绝的灰菜。

      小森没有嫌弃它们,让它们在呵护下成长着。这种卑微的杂草,虽然在田地里争夺土地的营养,但它们在青黄不接的日子里,救过许多人的命。我们都清晰地记得,母亲锄田回来时,篮子里装满了杂草,它们都是自然的赠予。其中一些,可以喂鸡、猪,而灰菜,被粗糙的双手清洗后,扔在开水中焯一下,就可作为饭肴,来填饱需要食物的肚皮。小森每天看着它们,就像看到了老家的田野、院落,还有亲人们。只有这样,他才会生活得踏实。

      几株不起眼的杂草的命运,毕竟是由人主宰的。一晃又是几年,小森消息全无。种种不好的消息纷纷跑进我的耳朵……他以自杀的方式告别了活着,他陷入窘境走上违法道路而被制裁,他被人谋害等等。我不相信这些传说,坚信他会在某一刻突然出现在人们的面前,只是他瘦了,头发少了。我还相信,下落不明的他,依旧和他带走的泥土以及泥土中的那些草籽,一道奔波在远处的路上。

      伙伴小森出走闯荡不久,我也离开了老家。我生性怯弱,不会选择去太远的地方,只不过去了县城。我没有怀揣一把黄土上路,在那个春风微凉的清晨,只带走了一床铺盖和身后看着我背影的眼睛。

      临时借住的房屋靠近小城的街道,是一个三间大的仓库,里面堆放了许多更换下来的桌椅。几个临街的窗户,全用深色的绒布帘子堵了,屋内光线昏暗模糊。一张用长椅拼成的床,支在窗户下的一隅。早晨和傍晚时分,日光从窗帘的缝隙中挤了进来,将床上的东西分割成晃动的线块,一切仿佛沉寂了一般。我喜欢在这里居住,这里空旷安静,打工归来,我不仅可以舒展疲惫的身体,还可以舒展孤独的内心。 我根本不知道我也会带来几粒草籽。某天中午,阳光姣好,我决定将上周扔在椅子上的衣服洗洗。这身衣服自打从老家穿了来,有两三周没有洗过了。它散发着车间给予的橡胶味道,有时凝重得让人窒息。泡到洗衣盆之前,我习惯性地翻看了一下衣服的口袋,没有找到可用之物,却意外地摸到了几个小小的硬渣。抖了几下,几颗草籽从衣袋中滚落而出。它们是怎样进入衣袋的,我没有想过,只知道它们很轻,跌到水泥地上时,没有发出一丝声响。我没有想怎样来安置它们,顺手把它们从靠近大院的后窗扔了出去。

      很快,便忘记了此事。

      草籽对于生存和成长的欲望十分强烈。只要有阳光和水分,它们就会试图展示自己的生命。仓库后窗下的土壤,因为有经年的檐水浸润,许多杂草借机生长。大院里有不少工作人员,可能因为这些野草不妨碍他们的工作,便少见谁去清理它们。这里长着一种叫不上名字的野草,它的果实极像葡萄,只是比葡萄小许多。我经常把手从后窗伸出去,捋取它们,用不着清洗,即可入口,味道甜而酸。数日后,出于偶然,我转到后窗小便时,随便一看,就发现几株不同于其他杂草的植物,混迹于一堆生气勃勃的荒草中。它们长得极像老家常见的一种粮食:燕麦。可惜的是,它们被乡亲们称作野燕麦,进入不了粮食的系谱,并被当作杂草清理。

      毕竟它与粮食有着血缘,如浮尘一样远离了田地的我,突然期盼它们成长起来,希望能从它们的身上看到庄稼的影子。几乎每天我都要瞅一眼它的模样,并且,开始对它们的生存环境担心了起来。按我的理解,一粒离开故土的草籽,内心是渴望生存下来的。可我知道,院子里有鸟雀,还有老鼠,它们也因为生存的需要,不得不去享用那些植物的果实。

      这种担心很快降临,倒不是因为那些鸟雀和老鼠。这一段时间里,因为几株草,我实在忘记了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寄居者,就像这几株野燕麦,也不过是寄居者罢了。是的,好景不长,还没有等我看到它们结出果实,因为拆建,我不得不搬出去。机械很快开了进来,和那里的诸多野草一样,它们全部被埋在废墟之下。我似乎听见它们在喊疼,可我能有什么办法呢?此时的我,为了生计,也离开了那家企业,奔波在新岗位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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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自此,我有了拥有一把草籽,并把它们撒下去的想法。这种想法比较强烈,甚至有些莫名其妙,或许,仅仅觉得我和它们有种同病相怜或者命运中的某种关联罢。老家门前有一片不大的园子,种了杨树,其间撒了许多花籽。它们用不着谁去照顾,暖风细雨降临的季节,它们和园子里的许多野草一起发芽。喜欢它们,是因为它们高大的杆茎上,能绽放出茶杯大小的粉红色花朵。和其他杂草一样,到了收获的季节,花瓣凋落,花盘底部结满籽实。捏在手心一搓,鱼鳞一样的籽实小巧可爱。我带走的就是它们。

      新公司的后窗下,一个新建成的园子里栽种了成片的三叶草,劳累时看看一片翠绿,的确能给人带来一股清爽。通常,园子的定义是,当三叶草成为正宗时,其他花草似乎接近于异类。比如,灰菜、蒲公英都不允许在其中生长,一旦发现,立马拔掉。虽然如此,可我总觉得少了点所谓的五彩缤纷。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将那些带来的草籽顺手扬了进去。第二年春夏,我看到它们窜出了地面,绽放出了花朵。十分庆幸,没有人过问这些草是从哪里来的,也没有人提出要清理掉它们。那时,感觉不是它们扎下了根,被另一个环境所接受,而是我扎下了根并被新的环境所接受。

      这种欣喜和美好持续到了新世纪初。前年的夏天,上面宣布公司关闭。这个季节,园子里正是一片旺盛,措手不及的我,来不及告别它们,就离开了试图依赖终身的地方。

      我奔跑在路上时,内心奢侈地期望它们还能继续活着。活着,就有希望。

      有人却死了。村庄传来消息,说是小森的父亲去世。我立即想到了头发苍白、双眼迷惘的这位老人。按时间推算,小森已经近三十年没有见过他的父亲了。人生一世,草木一春,万物的命运总有些相似。我想,冥冥中,血肉总会在关键时刻因牵绊而唤醒许多记忆。倘若真是这样,倘若小森还在某个地方为生活拼打,他是一定能知道这个不幸的消息的,他也一定能够回家。

      相信能。他应该比我更明白:回来,就是准备下一个出发,带上泥土和泥土中的草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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