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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费“如此摊派谁之过?

时间:2014-04-04    来源:原创 www.haiyawenxue.com    作者:伍文  阅读:

  “超生费“如此摊派谁之过?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吴官营乡的多位乡镇包村干部和当地村干部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反映:从2012年开始,该乡党委政府竟“不按实情按人头”向各村摊派“超生费”任务,400多万打入书记司机账户。(中国青年报,4月4日)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又称“超生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这样的事件是偶然发生抑或根本就是一种存在于基层的长期现象,是基层干部玩的“潜规则”。为何一项正当合法的行政收费行为演变成了基层政府干部从群众身上敛财的途径?

  社会抚养费不公开透明之过。对于社会抚养费,各地行政部门规定不一,这就给了征收者巧立名目任意收取费用的空间。加之征收过程不公开,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向下级摊牌任务,完成不了的就要受到上级行政处罚,甚至被截留工资。一些基层干部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一家一户“扫荡”,甚至使用强硬暴力手段。社会抚养费,数额巨大,一个基层乡镇一年就征收达数百万元,这些巨款征收起来后,去了哪?谁用了?广大群众心里充满疑问。

  社会抚养费缺少规范监督之过。对于巨额抚养费去了哪,问谁谁也说不清楚,问题就在于缺少监督。这笔钱归谁管,用在哪,一直困扰着各级政府。不防建立专项的社会抚养基金,把各地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全面公开,划入基金。这些钱可用于社会公共项目支出,诸如流浪遗弃儿童的收养,福利院、孤独院的建设和保障等。再者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加大对乱收、挪用、乱用社会抚养费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相关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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