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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字趣谈

时间:2013-05-24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陈章  阅读:

 中国的方块字,或象形象声,或蕴含玄机哲理,妙不可言。你看:天为一大,地乃土也。白水为泉,止戈为武。不正就歪,人为即伪。有水可为河,无木不成林。官字两个口,兵字两条腿。此木是柴山山出,因火成烟夕夕多。江洋湖海三点水,忍字心头一把刀,利字身旁一把刀,色字当头也有一把刀……贪贫相近,祸福同旁。“富”字一半是福,一半是灾。有禾能种,无水不活。三水相聚,江河烟波浩“淼”;三车相碰,“轰”(旧体)然一声巨响。有一段时间,我们提倡大公无私,其实纯属瞎折腾,公字下面和私字右边,不就同一个相似三角形么!哪里是势不两立、有你无我的关系?

一个“人”字,看似简单,实际上十分形象地说明了人与人必须互相倚仗,支撑。飘飘乎而遗世独立,那就只能“羽化而登仙”(苏东坡《前赤壁赋》)。而人,无须做大官,只要能做个小吏,如今之科、股长之类,便可“使”唤人了。若两人同事一工,一个跳大神,一个当“发言人”代为传话收钱(我们家乡叫做“洗火炭”)就是巫字。近来又有人考证:“走”“关”系就是送,咬耳根授机宜即为邪,某些看上去很有“威”望的男人,暗地里藏有一个女人……

一个“尖”字。其意是说,只要有掌实权的“大人”在下面抬举,哪怕你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卒”,平庸无能的“小吏”……甚至厚颜无耻、上蹿下跳的“小人”,都可立即成为“尖子”——出类拔萃者。诸如什么评上高级职称,破格提拔到领导岗位等等,都易如反掌了。现实的例子就有:三陪女被提拔成宣传部长。

再看“告”字,广“告”也好,报“告”也罢,……下面之“口”是“吹”字的一半;上面则是“牛”字的一半。此字形状告诉大家,如今许多广告、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乃至某些领导作的报告,有一半是在“吹牛”!

至于“校”字,左边是“百年树木”之“木”,表明学校的性质——培养栋梁之材的地方。右边之“交”,是说要想成才,就得准备多“交费”了。像什么保险费、辅导费、补课费、参考资料费、试卷复印费、校服费、校鞋费等等。更有甚者,竟让14岁以上女生每年交费若干,作B超检查,看是否“未婚先孕,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简直是“交费”交疯了!

最形象的还要数“园”字:外面之“口”形同围住了某块地皮,中间之“元”当然是人民币的基本单位。其意是说,圈地就是圈钱!——怪不得这几年的房地产那么疯狂飙升。

自从党中央提出“和谐社会”的口号之后,有人说,“和”就是“口”有“粮”(禾)吃;“谐”就是人人皆得以说话,也就是言论自由。

正因为汉字如此奇妙,故历来拆字故事不少。《岳传》说,赵构因被岳飞主战、秦桧主和搅得六神无主,微服出街解闷,遇一拆字先生,便据当时的季节随手写一“春”字给他拆解。先生看罢纳头便拜。赵构大惊,问其究竟,先生说,客官你看:一夫旁边一轮红日,岂是等闲之辈。赵构听了,觉得在理,便继续追问此字玄机。拆字者一边收摊,一边向赵构耳语一句:春字“秦”头太重,压“日”无光,便赶紧开溜了。很明显,该故事的导向是讽刺秦桧的。明末崇祯也有个拆字故事。说他向拆字先生说了个“友”字,先生听了说,不好,“反”王出头了。崇祯改口说,不是朋友的友,是有无的有。先生说,也不妙,“大明”江山去了一半。崇祯改口又说:是辛酉戌亥的酉字。先生说,完了,至“尊”被砍头去足了。以上两故事,显然是后人杜撰的。下面,我再向诸位讲个真实的故事。

“四人帮”时期,我下乡的地方,有一回,一位农民缴完公粮以后缴余粮时发牢骚说,饭都吃不饱,还需交余粮。知青中有人告诉他:繁体字的余字有个食字旁,如今简化汉字,缺食也得余了……最令我叹服的是:民主这个词儿,是近百年前才出现的。而几千年前仓颉老先生造字时早就察觉、预感到了:民主这东西,既然要讲究,实行,就一点都不能少,少一点就是“民王”了。

还有,《论语》说,政者,正也。其实纯属扯淡。正不加“文”,能为政吗?如果有谁认为孔圣人之言亵渎不得,那么,让我告诉你:《厚黑学》的“厚”字,就半遮半掩地包藏着“子曰”二字。

(选自《汕尾乡情》20114月)

“负表扬”艺术

陈仓

鲁迅先生曾经告诫过近现代“上智”们,上边有愚民政策,下边有愚君对策。“下愚”们特别善于自力更生,创造条件,以非常艺术的方式,合理合法地批评官员。在群众批评有风险,表扬无限自由,没有风险的环境中,老百姓的“负表扬”艺术彰显民间智慧。

201159日,安徽合肥市中年妇女陈先红和其老母亲陈福翠一起举着锦旗,站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入口”的门外,给合肥中院送锦旗。上款:“憎:合肥市中级腐败法院”。锦旗中间的对联:“规避事实枉法裁判,损法尊严丧心缺德”;落款:“灾民:陈先红丁汝胜惊”。媒体报道和现场照片上网后,舆论一片哗然,有人说案件当事人陈先红“玩行为艺术”,有人说陈“恶作剧”。以案说法,就《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而言,陈先红的做法属于“负表扬”,即以自由表扬权批评审判机关,表达自己的不满意见。就法治史和司法实践而言,在两造对抗的审判中,任何案件的满意度最高为50%,不可能使双方都满意。陈先红的主张与诉求是否正确,案件尚未进入司法监督程序,没有最终定论,暂且不论谁是谁非,单说陈先红的“负表扬”的“创意”和效果。锦旗是常见常用的表扬形式,陈先红却在内容上反其道而行之。对联内容不是常见的颂词:“司法为民”、“为民除害”。陈先红将“赠”改为“憎”,以表示愤怒;将“敬”改为“惊”,以表示惊讶、震惊。将“人民法院”的“人民”二字改为“腐败”。仅此两字,不但让人啼笑皆非,且产生对司法腐败的合理怀疑,并对严峻的法治问题产生种种意味深长的联想。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禁止公民给国家机关送锦旗,也没有一条法令说送锦旗是违法的。就公民权利而言,法无禁止,既是合法,这种民间智慧旨在既发出批评的声音,又合情合理地规避违法。陈先红的“负表扬”锦旗送到合肥中院门口,长时间无人来接。说明法院习惯了接受群众颂扬的锦旗,而对突如其来的“负表扬”或者措手不及,不敢“接招”,或者乱了方寸,不会应对,说明司法机关在应对民间智慧方面没有智慧,至少是在遇到“行为艺术”挑战时,缺乏危机公关艺术,“上智”败在“下愚”手里。

西汉刘向在《说苑·谈丛》指出:“十步之泽,必有香草;十室之邑,必有忠士。”民间有高人,民间智慧由来已久,生生不息,非常普遍,并非今日陈先红女士首创。1980年代,鉴于“文革”时期“大字报”的危害性,国家立法取缔包括“大字报”等“四大”,但是,取而代之,新的民意表达渠道尚未开通,许多基层群众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批评意见,于是,民间“高人”创意的“绝招”和“怪事”旁逸斜出。

我早年生活过的一个小镇上就发生了一件流传几十年的“怪事”。乡长滥用职权、收受贿赂、腐化堕落,民愤极大,群众无法表达。于是,有“高人”出招,请农民作家起草,农民书法家执笔,用大红纸书写“表扬信”,反话正说,历数腐败乡长“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违法乱纪)、“经常组织干部支持餐营业并千方百计地节约机关办公经费”(吃喝欠款)、“热爱人民更热爱人民的货币”(受贿)、“思想特别解放”(胡作非为)、“密切联系群众尤其密切联系漂亮小姐群众”(嫖娼)、“热心给群众送温暖尤其热心给个别小寡妇送温暖”(杂文网)(性交易)等等“丰功伟绩”,欢送腐败乡长“到上级机关担当重任,为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建议上级机关“提拔重用”那个“年富力强,工作能力特别强”的腐败乡长。乡民们用形式合法的“表扬信”代替非法的“大字报”、“小字报”,大造舆论,在群众的一片狂欢中,腐败乡长“被欢送”滚蛋。

偏好赞扬,厌恶批评是人性的弱点之一,因此,表扬自由无限,表扬渠道畅通无阻,而批评自由有限,批评习惯性受阻。国家机关由人组成,人性的弱点会因为机关公权力和官员权势而无限放大。《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首先是批评的自由,因此,温家宝总理曾经指出的“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可谓切中时弊,击中要害。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是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突发事件的需要,也是建设“责任、法治、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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