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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级干部强奸的不是女官员 是党纪国法

时间:2015-02-08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wugw5ok  阅读:

  副县级干部强奸的不是女官员 是党纪国法

  2月5日晚,一则举报湖南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的帖子在百度贴吧等处引发关注。发帖人陈某称,汪灿趁该县团委书记李某酒醉,强行与后者发生性关系,并呼吁当地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发帖人自称李某的丈夫。衡山县委宣传部负责人今日回应南都记者,已安排该县纪委及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南方都市报,2月6日)

  食色性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汪灿身为一县副县干部,如果只是出于欣赏美色,虽有好色之嫌,党纪国法也管不着,却奈何霸王硬上弓?硬来肯定是要栽的。李某虽则可能年轻貌美、秀色可餐,但别人没同意发生性关系,汪灿岂能乱来?何况当时李某酩酊大醉、神智不清,或表现出妖娆媚态,绝色可人,作为一个正常纯爷们,面对如此诱惑,的确很难克制荷尔蒙激发的冲动。

  但当时汪灿当是清醒的,缘何克制不住冲动?能够晋升到副县级干部,难道其党性人品是伪造的?其自我克制是伪装的?但有一个疑问,举报网贴发布者自称为李某丈夫,其发布的目的是纯属愤怒难遏的举报维权还是借机构陷?当然后者的可能性太低,毕竟是以牺牲妻子的名誉为代价,犯不着吧?而且据陈某称,李某和汪某是应原单位同事邀请与曾经共事过的同事吃饭,李某与汪某出现在一起纯属并非私通。而且陈某也逢称,是在自己楼下发现汪灿对醉酒无力反抗的李某强奸的。这里的疑问是,汪灿为何选择在陈某楼下对李某性侵?难道是故意为了让陈某发现?或可能当时汪灿也是深醉之中,才不分场合乱来?但若汪灿也是烂醉,司机是谁?因为车是汪灿自己的,车上是否只有汪灿与李某二人?实难想象,一个醉酒的人还能在黑夜开车不出事。

  从陈某贴子提供的照片来看,车上的确有一名女子烂醉如泥、衣衫不整,照片上的男子被人揪住上衣,嘴角带血,且是满脸通红,不知是被打红的还是醉酒所致?

  •   陈某的愤怒之情可以理解,这还是法治社会吗?堂堂一副县级官员为何敢如此猖獗?汪灿作为副县级干部,其党性何在?人性何在?不论与李某的多年同事关系,李某好歹也是县团委书记,汪灿不但毫无对妇女的尊重、怜惜,竟然肆无忌惮对沉醉中的李某强行发生性关系,能作出如此兽性的官员究竟是如何爬上副县级官位的?实难想象汪灿的禽兽行为是偶然之举,当地组织纪检咋就没把这渣子给淘汰?或只能说,副县级官员强奸的不是女干部,是党纪国法。

      事实上,关于官员猥亵女下属甚至普通妇女的新闻不是一起两起了,虽然如今已是法治社会,妇女的权益得到更多保障,但即使是在官场,一般女官员的职位往往低于男性官员。特别是在基层,女公务员更难受到保护,但凡有点姿色,就会受到领导“重视”,陪吃陪喝陪聊陪出差,一旦发生遭到性侵或其它侮辱,多数女公务员又羞于启齿,无疑纵容了一些好色官员的兽行。

      (文/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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