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海崖学网 您还没有 [ 登录 ] [ 注册 ]

“精神赡养”,你怎么做?

时间:2013-10-10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张秉尧  阅读:

  我国老年人口1.3亿,占总人口10 %.据预测,到202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6亿,到2050年,将达到4.4亿左右。随着父母年龄增大、行动逐渐不便、交际圈子变小,父母经常会产生无奈无助的孤独感。探望父母不能仅仅停留在回家看看和送钱送物上,其实父母也需要精神赡养,精神赡养同物质赡养一样重要。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老年化人口的不断增长,精神赡养的诉讼将会越来越多。

  所谓“精神赡养”,是指在家庭生活中,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在感情、心理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使被赡养人从家庭中得到更多的温暖,享受家庭特有的天伦之乐。从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写入条文,精神赡养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或道德义务,也是一个法律义务。

  随着现代化进程加快,当前就业、生活、工作压力竞争激烈,生活节奏明显加快,子女往往无暇顾及父母情感上的需求,孤独、寂寞,甚至失落严重地困扰着老人的晚年生活。现在新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着重指出“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赡养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以及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并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这些义务又常常在儿女的假期旅游、加班等种种原因中被忽视或淡化,精神慰藉难以得到真正的落实。用法律规定引导儿女不仅对老年人物质供养、生活照料,更明确提出注重精神赡养,关注父母的特殊需求,完全符合我国现阶段养老实际、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和现行社会主义精神风尚。

  因此,子女“抽点时间”,多与父母交心沟通,倾听父母的唠叨,共享天伦之乐,乃人生一大乐事。确实因为工作等原因不能够回家的,也不要忘了给家里打个电话,多关心下老人的身体健康,娱乐生活,多汇报下自己在外面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有条件的可以和父母上网视频。总之,希望儿女们特别是中青年人,事业再忙,工作再多,旅游再好也勿忘“精神赡养”,真正把尊老爱老赡老的美德内化为责任践行和情感守候,让父母身有所养、心有所暖、情有所寄,让老人感受更多的家庭温馨。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深度阅读
    名家散文  爱情散文  散文诗  抒情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