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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需要怎样的护身符

时间:2013-09-01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邓海建  阅读:

  暑期来临,各地频发中小学生溺亡等非正常死亡事件。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正在争取将安全教育作为学校的必修课,同时,学生非正常死亡或将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

  每年暑假,中小学生溺亡如魔咒般如影随形,对此,有失声痛哭的,有拍案而起的,有急拟禁令的……好像都当回事了,好像又都解决不了这个困局。今年总算想了个新办法,“将学生非正常死亡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

  我们所关注的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是以溺亡、交通意外、自杀等三大形式为主的意外死亡事件。谁都不希望悲剧发生,但若是真的“死神来了”,靠“纳入政绩考核”能挽回孩子的生命吗?

  一者,孩子就像成年人一样,也有自己的世界,也有自己的困扰。有些“非正常死亡”如“黑校车”风险,是职能部门可以管控的;但另一些“非正常死亡”,显然不是靠政绩观就能逆转的,比如对成绩的忧虑、对感情的绝望,地方政府再厉害,也不能化身千手观音,纾解这些症结。社会竞争的压力、家长对成绩的偏执、情感交际的失控——“政绩观”对此终究是鞭长莫及。

  二者,“纳入政绩考核”就像立法依赖症一样,过于理想化,甚至有点“全能政府”的感觉。有趣的是,如果你在搜索引擎输入“纳入政绩考核”,便会发现这个神器简直就是一个万能的“筐”,什么都能装:幸福指数纳入政绩考核、大学生就业纳入政绩考核、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纳入政绩考核、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城市防涝纳入政绩考核……好像公共职能都被“纳入政绩考核”了,结果呢——当大家都纳入的时候,理论上说,和大家都不纳入有多大差别呢?

  •   三者,“学生非正常死亡纳入政绩考核”看起来可行,但也容易混淆各自的责任与权利。比如以溺水身亡为例,不妨看看下面这组数字: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约为五千八百万人,其中十四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四千多万人。仅在2008年,我国就有两万名青少年非正常死亡,溺水是“头号杀手”,而农村儿童溺水死亡的人数是城市的五倍。试想,如果都来“纳入政绩考核”,对于农村溺亡的孩子,你怎么好意思去追究职能部门的责任?要知道,地方部门很难单凭一己之力解决农村劳动力流动带来的种种问题——但这些问题不解决,留守儿童“非正常死亡”概率居高不下的症结何解?经典杂文

      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实在不宜一刀切地“纳入政绩考核”,何况,政绩考核也不是有求必应的灵符。厘清公共责任与职能责任、监护责任与舆论责任等边界,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美好的初衷才会从空中化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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