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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叙往

时间:2016-04-03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杨建业  阅读:

  有消息说,昔日的“工运之星”——广东的曾飞洋已然坠落。据说,这曾飞洋曾经十分了得:他所组织的“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曾有“国内第一个NGO”之称,以帮助打工族“免费维权”而闻名海外。在维权罢工中,曾飞洋等煽动部分工人非法控制某工厂人事主管的人身自由,逼迫工厂领导就范,还煽动工人围攻执法机关。该组织的经费主要来自于海外组织。作为有妇之夫的曾飞洋,至少与8名女性长期保持情人关系,还借助自己的名气地位,诱骗胁迫有求于他的女工、女志愿者委身于他(《报刊文摘》2015年12月28日)。

  按说现在国内企业乃至事业单位,都有自己的工会组织,为何员工维权不去找自己的组织,反而要求助于一个受境外组织资助的什么“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呢?揆之于现实,合乎逻辑的唯一结论,是我们的一些工会组织在为员工维权时常常无能为力,有的“工会”甚至还成了资方的附庸,于是,员工在无法依靠自己组织维权的情况下,也就只能去找这个“文书处理服务部”碰碰运气了。

  其实,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我们的工会工作曾成绩卓然。据《阎明复回忆录》记载,上世纪五十年代新中国建国之初,主持工会工作的李立三、赖若愚借鉴苏联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很短时间内就建立、健全了工会组织,从而把广大的职工群众团结到工会中来,有声有色地开展了大规模的生产竞赛、文化教育和其他领域活动,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工会活动的法规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资改革方案》,产业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以及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等,把维护工人的切身利益置于法律化、规范化的基础上。

  在工会如何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职工个人利益关系的问题上,李立三(还有邓子恢)坚持无论是公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工会都要把代表工人的利益、保护工人群众日常切身利益作为一个基本任务,而不能脱离这个基本任务,成为厂方的附属品。但李立三却因此犯了所谓“经济主义”“工团主义”的错误而被批判,其全国总工会的领导职务亦被撤消。

  李立三的继任者赖若愚,是在批李的高潮中受中央委托来主持全国工会工作的。“但赖若愚不愧为我党优秀领导干部,在长期的战争和革命斗争中养成了注重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思考和敢于提出自己见解的作风,务实而不崇上、不盲从”。1954年,赖若愚在一篇文章中强调指出,如何对待群众是工会工作中一个根本问题。否则,工会就有脱离群众的危险。1956年,他又在党的八大中发言说,工会要保护工人的利益,不保护工人的利益,工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在工会和党的关系上,党必须加强对工会的领导,但是在党的领导下工会必须积极开展自己的独立活动。1957年5月,赖若愚在答记者问中说,工会在和行政关系上,过去强调了一致的一面,看不到差别的一面,因此,遇事总是和领导站在一头,不能代表群众的意见。在和党的关系上,……没有充分注意作为一个群众组织,工会在党的政策思想领导下还必须开展它自己的独立活动,显示它自己的作用。1957年,赖若愚又著文谈工会的作用和地位,认为工会和党都是工人阶级组织,但两者在对某些具体问题的看法上,看问题的角度和工作方法上,都是有区别的……

  •   但1958年5-8月,全国总工会党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对刚刚病逝的赖若愚进行批判,诬其为“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反对党对工会的领导”,“向政府争夺权力,诋毁无产阶级专政”,“属于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性质”。直至“文革”时期,工会组织干脆被停止了一切活动。

      而今,李立三和赖若愚早已平反昭雪,全总和各级工会也都恢复了活动。遗憾的是,他们二位倡导的有关工会工作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方法等,直到今天仍在恢复之中,且面对经济的飞速发展所带来的工人种种维权难题而时有难以应对之虞,比如部分工人群众为什么不跟企业工会组织走而跟着曾飞洋走呢?

      全面深化改革,工会组织的改革深化,亦当为其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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