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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血铅超标”问责岂能行政记过了之?

时间:2015-02-23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wolfno1  阅读:

  “儿童血铅超标”问责岂能行政记过了之?

 

  湖南省纪委近日对涉6起党政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的7名干部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免职等处分。其中衡东县副县长夏长安因在“儿童血铅超标”事件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新华网,2月19日)

 

  一度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的湖南“衡东儿童血铅超标”事件近日再次成为舆论热点,事件的主要责任人,衡东县副县长夏长安被行政记过处分,引起网友们关注与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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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于2014年6月14日的媒体披露,“湖南衡东大浦镇300多名儿童血铅严重超标”的新闻一时轰动了全社会,引发对当地环境污染的高度关注,对事发地政府失职的口诛笔伐。经检测,衡东县美仑化工公司周边的315名儿童中,血铅超标82人,轻度中毒8人,中度中毒2人,属于较大环境污染事件。而导致悲剧的罪魁祸首无疑指向了美仑化工公司,这家化工厂到底生产排泄了什么重度污染物竟导致如此惨剧?

     

      而时任衡东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的夏长安被认定对此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隔事发6个月后,终于被衡阳市监察局给予行政记过处分。6个月的时间是否过于漫长,公众的愤怒缘何被被如此拖延才得以消解?无论导致“衡东儿童血铅超标”的直接祸首是谁,夏长安作为分管环保的副县长无疑是负要领导责任的,污染、儿童血铅超标皆是事实,对夏长安问责何须如此漫长?其次,发生导致如此众多的儿童血铅超标,衡东县的“一把手”、“二把手”就没责任了?污染所在地的大浦镇政府就没责任了?虽说,现在一些地方将分管领域事故责任直接与分管干部挂勾,当这并不意味着“一把手”和直接负责干部就毫无责任,不应逍遥于法纪问责之外。

     

      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各地环境污染事件不一而足,一次又一次的挑战着公众的容忍底线,蹂躏着环保执法部门的权威。事实上,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存环境的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频频发生的环境污染越发难以容忍。而高污染的落后生产方式,也并不一定能给非法生产企业带来暴利,反而是全社会的口诛笔伐和不可承受的环保执法罚单,实难想象,声誉恶劣的生产企业还敢我行我素非法排污,还能顽固的生存下去?既然如此,缘何还是有那么多环境污染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这其中的原因,除了生产企业排污手段变化多端、排污企业与环保执法部门的“猫鼠游戏”、利益均沾,更多的在于环保执法问责不够狠。对于重污染企业就应当强制升级改造转型,否则就予以关停、吊销生产、营业许可证,对于一些企业非法排污、屡禁不止的,就要罚至其破产为止,对于当地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岂能行政记过了之?如此处置恐难服众,理当从严惩处,重则须降级、免职,方起震慑。(文/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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