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海崖学网 您还没有 [ 登录 ] [ 注册 ]

我们都是老百姓

时间:2014-05-04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南山翁  阅读:

  “百姓”这个词很具中国特色,外国没有百姓的称谓。从总统到平民,一律都称“公民”,体现的是平等。而在中国,却很少听到有人称自己是公民,许多人都喜欢说自己是老百姓。老百姓是什么概念,词典上的解释是:“人民;居民(区别于军人和政府工作人员)”。据此解释,“百姓”是涵盖了所有阶层但不包括干部和军人的群体。文革时期有句俗话:“小小老百姓,大大野心家。”刻画了一张自称为老百姓,却凌驾于别人之上的伪善嘴脸。

  不过现在认为自己是百姓的人不多。政府官员说:要把老百姓的事,当成是我们自己的事;警察说,保障老百姓的安全是我们的责任;军人说:“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商人说:打折销售,让利于百姓;医生说:医疗服务要做到让每一个老百姓都满意;电视台主播说:我们的栏目,反映的是百姓的话语权。电力工人说老百姓家的灯亮了,我们心里就开心……他们都不认为自己是老百姓。那么“百姓”又是谁呢?

  大家都不想当老百姓,因为“百姓”在人们的心目中,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这种观念反映了我们社会的不平等性。

  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中阐述这样一种观点:所谓官员,不过是受其他公民委托,担任公职的人,他的职责就是协助其他公民实现权利。如果一旦他背离了这个契约,其他公民就有权终止对他的委托关系。这说明官员只是受公民委托,为公民服务的对象。

  中国的官员喜欢这样说,“为人民当家,替百姓做主”。这番话貌似为民说话,实质上却是把自己凌驾于民之上。公民是国家权利的主体,公民服从的对象是法律而非个人。公民不需要别人为他作主。这样的观点在我国的宪法中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宪法告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每一个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最具法律的称谓。上至国家主席,下至社区平民,都是公民。即使是刑事犯,也只是剥夺了公民的权利,并没有剥夺公民的身份。我们都是老百姓,我们的官员不是在为老百姓办事,而是在为自己办事

  •   不过现在依然有许多官员认为,百姓只是被他们领导、管理而不是服务的对象。而百姓也不知道“主权在我”,我只服从法律,而不是任何个人。不知道任何官员都无权对别人发号施令。

      媒体上曾经有个这样一则报道,有一位人大代表语出惊人,说:“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这位代表显然认为,自己不是百姓。百姓中存在着需要“教好”的“刁民”。他完全忘记了自己也是百姓,而他的“人民代表”,也是百姓选出来的。看来这个把自己凌驾在百姓之上的人,并不适宜当“人大代表”。

      然而能不能当代表,不是老百姓说了算的。我们有许多官员,需要能够为他们唱赞歌的“马屁代表”。如果有一天,大家都认可自己是老百姓。官员只是受老百姓的委托,暂时出来为大家服务的百姓。社会也许就不会有这么多纠结了。

      在淮安府署衙门的正堂上悬挂着这样一幅对联: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看来我们的先入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深度阅读
      名家散文  爱情散文  散文诗  抒情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