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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齐梁体到近体诗

时间:2018-08-09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刘湘兰  阅读:

近体诗是唐人在齐梁诗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与古体诗迥异的新型诗歌形式。近体诗在唐代称为“律体”或“今体”,主要有律诗、长律与绝句几种诗体。这些诗体皆有五言、七言之别,其平仄、用韵和对仗均要遵守相应的规则。

自《诗经》以来,中国诗歌的创作一直遵循着诗歌发生的自然规律,不论是声韵还是对仗,都是自然形成的艺术状态;尤其在声律方面,更是依循自然律调,“但令清浊通流,口吻调利,斯为足矣”(钟嵘《诗品序》)。所以,古体诗韵律清新谐和,诗风古朴纯净。随着诗歌发展到一定阶段,诗人对诗歌创作的体悟不断加深,他们对汉语语音、声调的探索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三国时期,魏国李登就著有《声类》;西晋末年吕静又有《韵集》之类的韵书出现。这些作品说明当时的学者已开始研究语言中的声韵规律。到了齐梁时期,周颙的《四声切韵》、沈约的《四声谱》、王斌的《四声论》相继完成,四声的发现使诗人意识到源于自然的声律也可以人为地进行归纳、总结并用于诗歌的创作,于是出现了诗歌创作声律论。这直接促成齐代“永明体”的出现。据《南齐书·陆厥传》载:“永明末,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琊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

中国诗歌史上有“齐梁体”之称,指南朝齐梁时代的诗体,也包括齐代的“永明体”。严羽《沧浪诗话·诗体》列有“齐梁体”,注曰:“通两朝而言之。”唐人文集中,往往称为“齐梁格诗”。齐梁诗人在创作诗歌时追求声调韵律之美,沈约认为“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異。妙达此旨,始可言文”(《宋书》卷六七)。在沈约、谢朓、王融等人的推动下,齐梁诗人在诗歌创作时特别注重声调的流转圆美,如谢朓就认为“好诗圆美流转如弹丸”(《南史》卷二二)。那么要达到这个审美要求,诗人在创作中就要回避一些“声病”,如平头、上尾、蜂腰、鹤膝等,才能创作出音调流转圆美的诗歌。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特设有《声律》篇,正是对当时诗歌创作声律论的理论归纳与总结。他说:“凡声有飞沉,响有双叠。双声隔字而每舛,叠韵杂句而必睽;沉则响发而断,飞则声飏不还,并辘轳交往,逆鳞相比,迂其际会,则往蹇来连,其为疾病,亦文家之吃也。”他又认为“凡切韵之动,势若转圆,讹音之作,甚于枘方,免乎枘方,则无大过矣”,强调声调的抑扬顿挫,认为只有韵律谐和的诗歌,吟诵起来才能达到势若转圆、流畅无碍、铿锵悦耳的艺术效果。

在追求声律美的同时,齐梁诗人也特别注重诗句的对偶。对偶的诗句,早在《诗经》中就已出现。如《诗经·小雅·采薇》有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就是很质朴的对偶句。不过,古体诗的创作并不刻意追求对偶,对偶句的出现往往是诗人在创作中的自然成文,也不注重平仄的交替与相对。刘宋时期的玄言诗人们开始在诗歌创作中刻意追求对偶。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篇中评论刘宋诗坛云:“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此近世之所竞也。”这种诗歌创作的风气到齐梁时更为盛行。对于追求诗歌形式美的齐梁诗人而言,对偶更能展现诗歌的整饬、对称之结构美。刘勰在《文心雕龙》设有《丽辞》篇,认为“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辞,运裁百虑,高下相须,自然成对”。这是齐梁诗人追求对偶的理论基础。不过,刘勰强调“若气无奇类,文乏异采,碌碌丽辞,则昏睡耳目”,在他看来,若诗文缺乏奇气骨采,纯是堆砌辞藻,即便对得再工,也只是庸碌乏味之作,不足道也。

齐梁诗人在诗歌创作中对声调平仄的规范、对双声叠韵词的安排、对俪辞的追求,均体现了他们对诗歌形式的精雕细琢,追求的是一种精致的华美。这与古体诗的创作方式大异其趣,造就了独具时代特色的齐梁新体诗。尽管齐梁新体诗在诗歌发展史上备受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齐梁诗人对诗歌艺术的自觉探索,使中国诗歌的创作传统发生了新变,诗风从古朴高远走向整饬华美,并为唐代律诗的形成开拓了疆域。

  • 就诗歌发展规律而言,任何一种诗体都是逐渐孕育而成的,将律诗的源头追溯到齐梁新体诗有其合理性。唐初沈佺期、宋之问正是在梁陈诗人的基础上,“又加靡丽,回忌声病,约句准篇,如锦绣成文,学者宗之”(《新唐书》卷二〇二),继而律诗大盛。明高棅《唐诗品汇》就认为“律体之兴,虽自唐始,盖由梁陈以来俪句之渐也。梁元帝五言八句已近律体,庾肩吾《除夕》律体工密,徐陵、庾信对偶精切,律调尤近。唐初,工之者众,王、杨、卢、骆四君子以俪句相尚,美丽相矜,终未脱陈隋之气习。神龙以后,陈、杜、沈、宋、苏颋、李峤、二张(说、九龄)之流相与继述,而此体始盛,亦时君之好尚矣”。

    沈佺期、宋之问是近体诗形成的标志性人物,也可以看成是古体诗与近体诗的分界点。齐梁诗“虽略避双声叠韵,然文不粘缀,取韵不论双只,首句不破题,平侧亦不相俪”(冯班《钝吟杂录》),还没有达到严格的声律要求。唐代律诗在沈佺期、宋之问的创作中走向严整、稳顺,并成为诗坛普遍接受的诗歌体式。故清人赵执信《谈龙录》说:“古今体之分,成于沈、宋。”换言之,近体诗是指经沈佺期、宋之问改革后能严格遵守格律的诗体。而齐梁诗歌虽然也讲究声律与对偶,但在很多规范上还没达到律诗的要求,处于从古体诗到近体诗的过渡时期。

    齐梁诗人对声律的规定只集中在一联之内,即“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他们能做到一联之中上下两句平仄相对,但是还没有考虑到联与联之间的平仄如何协调的问题。这就如同垒砖块,整齐的砖层层叠加,砖与砖之间没有粘连,结构上失之呆板,审美上又过于单调。而且齐梁诗的“四声”分得过细,“声病”又拘得过严,即使如沈约也坦承“宫商之声有五,文字之别累万,以累万之繁,配五声之约,高下低昂,非思力所举。又非止若斯而已也。十字之文,颠倒相配,字不过十,巧历已不能尽,何况复过于此者乎?……韵与不韵,复有精粗,轮扁不能言,老夫亦不尽辨此。”(《南齐书》卷五二)而时人就已经开始反对这种过于拘忌声病的创作方法,如钟嵘在《诗品序》中就批评道“文多拘忌,伤其真美”,直言“至平上去入,则余病未能;蜂腰鹤膝,闾里已具”。故而,沈佺期、宋之问在齐梁诗的基础上去粗存精,简化“声病”之拘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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