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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宿乌牙寺》诗为李白所作考

时间:2018-08-09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张培峰  阅读:

李白有一首轶诗,一直未收入其诗文集中。清人王琦注《李太白文集》,始据宋人赵令畤《侯鲭录》卷二等的一则记载,将其收入《诗文拾遗》中,名为《题峰顶寺》:“夜宿峰顶寺,举手扪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王琦《李太白全集》,中华书局1977年版)王琦并引用了若干史料,对此诗是否为李白所作存疑。当代几种有影响的李白诗注本基本倾向认为此诗为宋人所作而伪托李白。其根据似乎很简单,那就是:“诗似少年所题,蕲州非李白少年行踪所至。”(参看安旗主编《李白全集编年注释》,巴蜀书社1990年版;詹锳主编《李白全集校注汇释集评》,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

郁贤皓主编《李白大辞典》“题峰顶寺”条(作者为陶敏)也认为“李白少年未至蕲州,谓白少年作无据”。 郁氏编著《李太白全集校注》(凤凰出版社2015年版)亦未收入此诗。上述几位学者对李白诗的意见有很多分歧,但对这首诗的真伪判断上却惊人的一致。众多学者之所以做出这种推断,主要是因为根据宋代若干史料,这首诗的署名相当复杂,分别有李白、王禹偁、杨亿、晏殊、孟观等说法,真所谓聚讼纷纷,莫衷一是。而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笔者认为是由于研究李白的学者对宋代涉及这首诗的若干史料,一直皆是平行而观,各说各话,很少仔细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分辨其真伪。有鉴于此,本文试对宋代有关史料作出全面排比分析,以期确定这首诗的原创者,亦对这首诗在宋代的演化过程作出一些新的推断。

宋代最早涉及此诗的史料不是《侯鲭录》,而应为王得臣的《麈史》。王得臣的生卒年不详,所知者仅有:

字彦辅,自号凤亭子,安陆人。受学郑獬、胡瑗,嘉祐四年(1059)进士,官至司农少卿,乞病归。所著《麈史》三卷,于当时制度,及考究古迹,极为精核。(《宋人传记资料索引》,台湾鼎文书局版)

  • 仅据其为嘉祐四年进士,便可知王得臣的年龄远大于赵令畤,因为赵令畤的生卒年是可以确定的,据有关史料,赵令畤(1061—1134),字德麟,燕王德昭玄孙。元祐中签书颍州公事。坐与苏轼交通,罚金入党籍(《宋人传记资料索引》,台湾鼎文书局版)。1061年即嘉祐六年,赵令畤诞生之时,王得臣已中进士两年。从《侯鲭录》的记载看,此书当作于赵令畤晚年,故从时间上推断,《麈史》成书远在《侯鲭录》之前是没有问题的。《麈史》是如何记载此诗发现经过的呢?其全文如下:

    南丰曾阜子山尝宰蕲之黄梅,数十里有乌牙山,甚高,而上有僧舍,堂宇宏壮。梁间见小诗,曰李太白也。“夜宿乌牙寺,举手扪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布衣李白。”但不知其字太白所书耶?其碑归于丞相吴正宪公,李集中无之,如安陆石岩寺诗亦不载。(王得臣《麈史》卷中,四库全书本)

    曾阜何时宰蕲之黄梅,《麈史》没有交代,但南宋刘宰文集中也有一条重要资料,向来无人提及,其文为:

    李太白游蕲之黄梅,留诗乌牙山,曰:“夜宿乌牙寺,举手扪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句律峥嵘,超越千古。寺僧不异,委之梁间。元丰中,曾阜子山宰是邑,得之,惊喜。顾不能寿之石,使太白书迹与此山俱传,而私以遗当路,过者憾之。(刘宰《漫堂集》卷二十四《书明秀轩米元晖诗后》,四库全书本)

    综合王、刘二人的记载,可归纳如下:曾阜于元丰年间任职蕲州,在距离黄梅数十里处的乌牙山,偶然发现了一块题诗碑,全诗为“夜宿乌牙寺,举手扪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署名为“布衣李白”。曾阜将此碑取回,送给了当朝丞相吴正宪公即吴充。考《宋史》本传,吴充卒于元丰三年

    (1080,见《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吴充传》),则刘宰所谓“元丰中,曾阜子山宰是邑”,应在元丰三年吴充去世之前。这些时地、人物皆是可以确切考知的,毫不模糊,故王得臣、刘宰的记载是相当可靠的。王得臣指出:“其碑归于丞相吴正宪公,李集中无之,如安陆石岩寺诗亦不载。”需要指出的是,王得臣特别关注李白此诗的发现过程,应与其为安陆人,故特别关注其乡土文献有关。这首李白轶诗,确实不载于宋刻本《李太白文集》中。众所周知,第一部宋刻本《李太白文集》正是刊刻于元丰三年。宋敏求增补旧本李白集,得诗近千首,曾阜之兄曾巩为之考定次序。苏州太守晏知止予以校正刊行,为《李太白文集》三十卷,于元丰三年刻于苏州,即所谓“苏本”。无论是曾阜还是王得臣、刘宰,都确信此诗确是为白所作。刘宰甚至认为,李白此诗句律峥嵘,超越千古,本来可以与乌牙山一起名传千古的,但曾阜将此碑“私以遗当路

    (即指吴充),过者憾之”。也就是说,这块碑送给吴充,仿佛明珠投暗,导致李白此诗湮没无闻,甚为可惜。当然,从时间上看,元丰三年刊刻的《李太白文集》是不可能将这首诗收入的。后世学者对李白此诗的质疑应该说都源于此。其后,关于这首诗,又出现了种种不同的“版本”。首先为赵令畤的《侯鲭录》卷二:

    曾阜为蕲州黄梅令,县有峰顶寺,去城百余里,在乱山群峰间,人迹所不到。阜按田偶至其上,梁间小榜,流尘昏晦,乃李白所題诗也。其字亦豪放可爱,诗云:“夜宿峰顶寺,举手扪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小注:或云:“王元之《少年登楼》诗云: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赵令畤《侯鲭录》,孔凡礼点校本,中华书局2002年版)

    曾慥所著《类说》中也有两处涉及此诗,分别为卷十五《李太白峰顶寺诗》则:“曾阜为蕲州黄梅县令,有峰顶寺,去城百余里,在乱山中,人迹不到。阜按田偶至梁间小榜,流尘昏晦,乃李白所题诗也。诗云:‘夜宿峰顶寺,举手扪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卷五十七《峰顶寺诗》则又谓:“蕲州黄梅县峰顶寺,在水中央,环伏万山。曾阜为令,因事至其上,见梁间一榜,尘暗粉落,涤拂读之,乃太白诗也:‘夜宿峰顶寺,举手扪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世传杨文公幼时诗者误。”亦改首句“乌牙寺”为“峰顶寺”,从内容看,其史料来源应为赵令畤。

    表面上看,赵令畤、曾慥的记载与王得臣、刘宰的记载相差不多,但细微处实有很大差异。首先,“县有峰顶寺,去城百余里”的说法不确。《景德传灯录》卷二十有“蕲州乌牙山彦宾禅师”(《大正藏》第五十一册),从其辈分看,此僧当为中晚唐时人。南宋王象之作《舆地纪胜》卷四十七“蕲州·乌牙山”条,也引王得臣之说,明确此诗为李白所作,并谓:“南乌牙山有灵峰院,在黄梅县东北五十里,有白居易所撰碑”(王象之《舆地纪胜》,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版)云云,可证王得臣“数十里有乌牙山”之说确切,而赵令畤“去城百余里”的记述模糊不确。其二,王、刘之文皆未言李白诗碑的书法情形,也就是说,他们只记得诗的内容,至于碑,可能并未亲见或质疑其为李白亲书,故不言。王得臣谓:“不知其字太白所书耶?”可见其审慎态度。但他相信,即使字不是李白所书,但诗应是李白所作。这也从侧面证明,他对于这首诗是经过一番研究的,故所记反而不误。但赵令畤的记载则多了一句“其字亦豪放可爱”,仿佛曾亲眼看到过此碑,但所记李白诗与王、刘二人所记字句有异。其三,赵文后有一小注:“或曰,王元之《少年登楼》诗云云”,这是此诗首次出现不同作者的说法,王元之即王禹偁。笔者认为,后人多有将李白题诗与宋人模拟之作混同者,当代学者断定李白此诗为伪作,譬如认为这首诗必是“少年之作”等,也是顺着赵令畤的这则材料而来的。比较起来,王得臣、刘宰的记载当更为确切。钱钟书先生《宋诗纪事补正》对这几位作者的诗也做过一些考订,认为“属名之争,注家纷争不已,姑两存之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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