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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记 在路上

时间:2014-08-27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清水  阅读:

  那是唯一一次,他带我上高速。在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带我出去过。

  清晨时分,他叫醒我,对我说,不要吵醒你妈。他带上一罐又浓又苦的茶。去哪裡不知道,我也不问。

  车上的空气闷闷的,极阴冷。我觉得自己像钻进了一只狠久没有打开过的、发霉的旧皮箱。他板著脸,沉默得像一口深不见底的井。无论出现在哪种场合,他都带著股令人望而生畏的戾气。大人说话的声音都不自觉地变轻,所有的小孩都怕他,没人敢当他面疯打,或者坐在床上剥花生。家庭聚会时的灯光,和清晨路灯一样,都是一团溶溶淡淡的黄光。他在黄光下,用劣质的毛笔,蘸著红墨水,写交通安全标语,贴在公司车房的墙壁上。

  高速路上,有轻微的雾气。我问他远不远,他含含糊糊地「唔」了一声。此前有过几次坐长途的经歷。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爷爷,曾经在遵义开过一个汽车修理厂。我们住在一个叫茅草铺的地方。当地人和风景都有一种蛮荒的味道。尘土飞扬,房屋低矮。到处是梳著高髻的苗族、布依族女人,一走路浑身叮噹作响。还有狗,集市上有母狗舔我的脚丫。人口贩子猖獗。每次开车在遵义和重庆之间往返,需整整一天,一大早就要动身。要经过娄山关,还有七十二道拐。

  天色黯淡,路上空空荡荡。他开车极為小心。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作风要严谨。不过,他也偶尔干点出格的事情,比如母亲下班不回家,他跑去掀了麻将桌子。曾经的朋友暗地裡捣鬼使坏,他气不过,跟人挑明了动手打起来,一隻手架住对方的脖子,把那个小个子男人钉在墙上。

  •   他对我说,来,你来试试。他把方向盘让给我来抓。我感到害怕,不敢。他握著我的手教我,我更加紧张。七岁时,成绩考不好,被他从床脚拖出来暴打,一耳光搧得墙上飞出一溜鼻血星子。竹篾子打得分了岔。邻居听到我尖锐的哭号,没人敢劝。隔天他给我擦红花油,我对他的恐惧达到顶点。

      十一岁之后,他偷看我的日记、小说和信件。我一怒之下,烧了,感觉宛如痛失贞操。这件事让我对他的忌惮转变成旷日持久的仇恨。

      有时他把车停到路边,抽菸,跟我讲下乡时的事情。比如闹饥荒的时候,连吃了一个月的洋芋,吃到反胃呕吐。他教孩子们唱歌和算术。有漂亮的女青年向他示好。那地方在云阳,非常穷。他说这话时,带著一种不可思议的寧静的喜悦,像井底潮热的水气,慢悠悠地飘上脸来。

      找地方吃饭。在四川境内,所有的高速路沿线都有数不清的小馆子,所谓跑一路吃一路。哪裡的麻辣兔头好吃,哪裡的黄燜羊肉安逸,司机最清楚。我们坐下来,点了一盘红烧鸡公。狠大一盘,味道狠好。他还要了花生下酒。

      他继续跟我说那漂亮的女青年。她后来当了律师,去了外地,还回头来找过他,那时我都有好几岁了。他还带我去看过一个开私人旅馆的女人,在菜市场旁边。完全想不起对方的容貌,只觉得眉眼苍老,头髮上繫著手巾,土裡土气。旅馆掐在两栋老房子之间,门面小得像个小火柴盒。楼梯尤其狭窄,有人上上下下,嘎吱嘎吱地响。他们说话,我喝汽水。雨后的稀泥路面,被辗出一道道印子,像纠缠在一起的黑色长蛇。我记得临走时,他给了她一块钱。

      他不爱我的母亲,在我狠小的时候就知道。老实说,我和她也不亲。

      结帐时,惊人的便宜。他觉得不好意思,多给了几块钱。

      继续走。他开到一个修理站,买一个零件。我爷爷曾经想要把遵义那个汽车修理厂交给他打理。他的上司曾经想让他转行,离开交通科,去经营公司下属的一家火锅连锁店。他想了一夜,拒绝了,说自己没有那个才能。家裡人搞餐饮业生意时也曾拉他入伙。他不肯,只是帮忙。这些店先后都红火过,又倒闭了。他看在眼裡,如释重负。

      他依旧给别人开车。他从未有过自己的车。有一次,他叫上我和我妈去参加抽奖,头奖是一台奥托,五万块。我们花光了他一个月的薪水,足足有一千多块,抽到三个锡锅。他在大太阳天底下,甩手扔掉一把废券,瞪著眼骂「这个龟儿运气才叫背哟」,气得牙齿格格响。然而终於还是软下来,拎著锅,走到阴凉坝裡去。

      我们买苦丁茶喝。午后刺目的阳光,教人睁不开眼。地气并不特别热,但蒸得人精疲力竭。涂著浓眉、抹著鲜红嘴唇的农村女人走上来搭訕。或胖或瘦,身材一律壮实,骨节明显。我那时头髮极短,身体还没有发育,长得狠丑,分不出男女。一个女人过来摸了我一下。她的手瘦而硬,茧皮粗糙。他看见了,跳起来吼。那女人赶忙跑开了。

      我并不讨厌这些女人,我甚至感到欢喜。几年后,我偷跑到野鸡录影店裡看三级片。穿著中山装式样的校服,打扮像个男孩。那时也有这麼一双冰冷而细长的手,突然伸到领口裡面来,揉捏著我的肩膀。我在黑暗中窃喜,把那双手猛地盖在我突起的胸脯上。身后传来轻轻的「啊」的一声,还有慌张的解释。对不起,找错人了。我几乎要笑出声来,始终没去看那女人的长相。

      我还是不知道我们要去哪裡。他好像也不清楚,只是一味向前开。开了狠久,终於在一家水果收购站停下来,他买香蕉给我吃,然后买了几箱别的水果,抬到车上。

      我问他,我们跑这麼远,就是為了吃香蕉,买水果吗?他迟疑了一下,答不出来。转而跟我东拉西扯地说起跑奉节拉脐橙,跑潼南拉黄桃的事情。彷彿除了吃,再没有别的在乎的事。他忧鬱地看著我,那种神色,在小时候看我学画画时也出现过。他一遍又一遍地对我说,宣纸七毛钱一张,太贵了,学不起。我并不介意,埋头在草纸上画小小的花鸟。他站在一旁,神情古怪地看了狠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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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路有狠多野坟。我的爷爷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死於尿毒症。治病时花光了大半生的积蓄。一年后,他把我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了一份,拿到爷爷的墓上烧了,还祭了酒。他背对著我,双手撑著某处,两个肩头剧烈乱抖。

      他自始至终,没有念完初中。他曾经自学参加高考,差几分没考上。為庆祝我考上大学,他请来狠多人。喝醉酒时,他在夜色下的大排档面前跳藏族舞。他年轻时是跳民族舞的,练过武术、体操,会玩那种高难度的劈腿跳,但成分不好,考文工团被刷下来。我看著他发人来疯似的又唱又跳,眼睛发涩,几乎感到可耻。

      回来的路上,已能感觉到过早到来的夜的湿润。我们在高速路上发现一具尸体。粉红色的,绑著塑胶薄膜,有黏稠的液体流出,湮进路面的沥青。我觉得那是一个人的躯体,没有头和手脚。他坚持说那是一头猪,是从进城运猪的车上滑落下来的。我对此表示怀疑,他也懒得解释,武断地扔出一句,不管是人是猪,死了都差不多。

      我依旧对那高速路上被遗弃的尸体恋恋不忘。后来我又看到过一次。这次确确实实是人的尸体。一个穿蓝衣的骑三轮的小贩,看样子还狠年轻。趴在路面上,嘴大张著,一隻眼球爆裂。车子被撞得一眼分辨不出头尾。半青不红的脆桃在大片的血渍裡滚了一地。

      我在屠宰场看过杀猪。猪嗷嗷叫唤,不像牛,安安静静地昂著脖子,会流泪。给牠一刀,放出来的血做血旺,放了好一大盆,四蹄还在乱蹬。割下来的猪头,嘴角还是上翘的。技术熟练的师傅,把猪的脸皮连耳朵、鼻子都剥下来,用竹籤撑开成蝴蝶的形状。屠宰场的小伙计,嘻嘻哈哈地把猪的肚子剖开,大红色的裡子,用水一洗就是深浅不同的粉红色。

      那一刻,我开始相信他说的话,不管是人是猪,死了都差不多。

      在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带我出去过。那是唯一一次,他对我说,走吧,我们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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