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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不信不由你之平等权

时间:2020-02-20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行者舟  阅读:

在一段时间里,经常有某某未成年人跳楼自杀,而原因仅仅是老师或者家长批评(也可以理解为骂)了他(她),于是我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也曾疑惑地说,现在的孩子抗压能力怎么这么差。

于是就聊起“想当年”的事情。

那要说想当年,别说被父母老师骂了,便是一顿胖揍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不仅仅是在儿时觉得理所当然,便是长大后,在理解父母老师的苦心后,更是觉得理所当然。

在我们老家十分流行一句话,“黄荆条条出好人”。那是经过几百几千年总结出来的经验。简单地讲,就是所有人在犯了错以后,都应当承受相应的责任和惩罚,就如同所有人生下来就是中国的公民,应该享受公民的权力无论当局有没有给你上户口一样天经地义。打骂不是侮辱,而是公正的待遇而已。

所以那个年代的孩子在长大后大都十分谨慎,因为他们知道错了有惩罚。

  • 我小的时候非常调皮,于是挨打比较多,也比较重,但做梦也没有想过要通过某某法律来控告父母。不过现在我知道了,原来父母责打孩子居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号曰“虐待”。而从网上一些“人”(之所以打引号,是怀疑的意思)的言论看,似乎刑法还轻了。

    我真为那个母亲和孩子担心,当母亲坐了两年牢出来后——且不说所谓的舆论——母子如何相处?我坚信,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真爱,只有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唯一,不是之一,如果一定还要牵强地说有其他的,那么好吧,上帝对所有人的爱也勉强算是吧。那么这人世间唯一的爱,在律法面前如何自处?就这个个案而言,律法的唯一作用是消灭了这人世间唯一的爱。

    养不教,父之过,这是几乎绝大多数我那个年代的人认同的。我记得爷爷在的时候,大伯父即使有了孙女,在家庭里也会因为婶子的错误而挨爷爷的鞭策——这叫家法。这话听得多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最主要的是,我觉得这个家法比国法的历史要长很多很多,而现在执行家法是为了孩子以后不违反国法,毕竟家法是有情的,而且是带着这人世间唯一的爱的情,而国法绝对是无情的。但是突然有一天发现家法与国法居然抵触了,我就疑惑了。

    我疑惑的是,法律的制定者们是在没有“家法”的环境里长大的么?又听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那连家法都没有经历的人去制定国法,这事情似乎并不是十分地靠谱。然而都是中国人,但凡三十岁以上的人要不经历“家法”“校规”“守则”之类约束的几乎没有,那么又是为何呢?

    于是我问了一些法律界专业的人士,他们告诉我,那是“舶来品”。

    于是这就好解释了。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进步,只是我们一部分人的意识形态里难以接受而已。

    而什么是进步呢?就是学习了先进。

    小的时候,我们队上有个“万元户”,是劳模,非常荣耀,于是几乎所有人都以他为榜样。他们家中午吃米饭红烧肉,大家都学不来,因为那个时候好一点的家庭吃红苕稀饭,差一点的家庭吃红苕汤,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便学习了他们家对父母的称谓。现在想来他们家是十分先进和民主的,因为他们家的孩子叫父亲可以类似开玩笑的叫做“老汉儿”。于是很多ladiesand乡亲们便学了这种叫法,很是时髦和进步,后来发现,这些人几乎都是那些连红苕稀饭都吃不上,一直吃红苕汤的那部分。

    因为小的时候挨打比较多,有了孩子的我在教育方式上有了转变,尽量讲道理,希望孩子在性格上没有缺陷——是的,不得不承认,在改革开放之前出生的我,因为教育方式的传统,性格上是有一些缺陷的——即便如此,我的女儿犯了大的错误,依然是要鞭打的。好在我的女儿没有去告发我,更没有媒体或者其它无关的“热心人”或者“人权斗士”来“帮助”我女儿伸张正义。

    领袖曾说过:“弱国无外交”。从清朝后期,中国的外交始终都保持着非常一致的“大国风范”——“挨揍”。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军事领域。著名的甲午战争、南京条约、上海橡胶股市,不胜枚举。

    说到上海橡胶股市就不得不说这场晚清的经济危机敲响了王朝的丧钟,毫无疑问,是长江上破产股民造成的浮尸,引爆了辛亥革命。从革命的角度来说,这种“挨揍”又是“进步的”,如同岳飞从民族大团结的角度来说并不是“民族英雄”一样的“有道理”。而讲道理的最高境界为“打狗棒法”最后一招人称绝世大招的“狗屁不通”。这是非常恐怖的中国功夫在其面前什么拳击、泰拳、武士道、跆拳道都是渣渣,以至于我的朋友们在争论的时候,将输的一方但凡祭出大招,都能反败为胜,类似于奥特曼打怪兽。

    然而领袖没说“穷人无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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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国和家是一样的。弱国挨揍,穷人也是一样。弱国没有国权,穷人一样没有人权,这是不争的事实,尽管很多人用各种方法掩饰,而即使以“民主、法制”著称的美国依然如此,而且即便发达如美国,也绝少听说有孩子将父母(亲生的)因为虐待而送进监狱的,顶多他们也就是吃吃米饭红烧肉而已。

    我当兵的时候,班长对于不听话的兵、笨的兵还是打的。人就是奇怪的动物,因为有挨打的危险,所以大家在军事技能方面领悟得比较快。用班长的话说,现在班长打你就是为了不让以后敌人打你。我一直以为是至理,而且后来我和打过我的班长成了铁兄弟。

    但是当我成为班长的时候,部队已经不许打兵了,而且五公里的武装越野也改成了三公里的轻装跑步。那个时候开始流行“安全生产”和“人权”了。

    我和指导员在一起曾聊过这个问题,一致认为在和平年代这样做是没什么问题的,因为“和平”嘛,即使没有军队都没有所谓的。但是如果在战争年代,或者为了保护“和平”,这事就有点“扯蛋”了。

    连长管军事,也是我很好的老哥,他曾说,你知道正步为什么脚掌离地面二十五公分而不能太高么?我说是规定。他问为什么这样规定呢?我说不知道。他于是说,因为步子大了就扯到蛋了。

    我于是知道了这个至理。

    因为社会进步了,物质丰富了,很多孩子早熟了,有些“社团”就笼络了一些未成年人犯罪,因为反正他们杀了人都是不枪毙的,没什么压力,因为他们是有“人权”的,换句话说,他们犯了错,你要是打了,就是“虐待”,是要被“法办”的。当初为了不虐待“国际友人”,我们的“大清帝国”曾经以“割地赔银”的方式进行了大量的说服教育,成果明显。

    于是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就出现了:一个十四岁和孩子和一个十九岁的孩子相比,十四岁的孩子是拥有更多“人权”的,而同样是牲口,老虎比老鼠就拥有绝对的“兽权”优势,而且,在法律面前还是兽兽平等的,据说。

    如同在某一个制度十分健全的单位,有些人请假是拿出差费的出差,有些人请假是扣工资的事假一样“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关于人权最让我感动的是看抗日剧里,鬼子杀了我许多老百姓,当少数鬼子被我们抓住,因为某某公约,我们一些战士要杀了鬼子为乡亲们报仇的时候,一条不得杀害甚至虐待俘虏的命令下来了,每到这个时候我都感动得涕泗滂沱,为了原则坚定甚至没原则的对人权的保护。记得我和老婆一起看《我的兄弟叫顺溜》,最后顺溜用狙击枪瞄准投降后上船回国的日本军官,内心充满矛盾,泪流满面的时候,媳妇儿喊了声:“卧槽,开枪呀”!为此,我严肃批评了老婆:你这人怎么这么狭隘,为了保护“人权”我们的战士内心应该十分强大。于是老婆白了我一眼:对不起,我是玻璃心,无比脆弱,你要看不惯,滚出去找个强大到能不断战胜自我的……我于是灰溜溜滚回了书房。

    周总理在的时候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因为其核心是“不干涉别国内政”。即使肌肉发达如美国,也是认同这一点的。美国又是极其喜欢干涉别国内政的,但它的干涉是有理由的,也是有法律依据的。首先被它用原子弹炸过的日本是孙子,被它殖民过的菲律宾是儿子,而作为其“家里的事”,日本和菲律宾是亲兄弟。维系这种健康关系的是他们的“同盟约定”,也是过硬的法律依据。

    至于其他国家,美国还有一个“联合国”,而“联合国”又是有法律的。所以当年打朝鲜的,不是美国,而是“联合国军队”简称“联军”。是不是觉得很熟悉?对了,当年的“八国联军”也是这种性质的“联合国军队”。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法律面前国国平等,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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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911那个事情,阿拉伯人民用他们的方式告知美国一种“阿拉伯法律”,被美国以“不干涉别国内政”为理由定性为“恐怖主义”。

    父亲教育我说“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我曾叛逆地反问父亲,凭啥,这么自私。父亲一巴掌扇过来解释道:就凭不干涉别国内政。

    当然,我很怀疑父亲那时候是否知道一个叫联合国的东西。

    根据县官不如现管的原则,一般来说,一个村子里的矛盾,告到联合国都没有村长处理起来给力,因为村长有联合国的授权。那天我在街上看到一个喝醉酒的人打了一个路人,据他说他有银河系的授权,后台比联合国来的硬。但是那个挨打的路人怒吼了一句:“我走我的路,关你球事?”极其振聋发聩,而且带着真理的光环。是的,真理有的时候来的就是如此的通俗粗鄙,就如同“下雨天打孩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一样的经得起历史的考验,问题是历史的考验在“银河系”的授权面前却没有可以“人人平等”的法理依据。

    于是想起赵本山曾经演过的一个小品,关于公鸡下蛋的。他说呀,公鸡干了母鸡该干的事情,你让母鸡怎么想?我当时很是恍然大悟。下蛋是母鸡的“权力”而且是“鸡鸡平等”的“权力”,你一个公鸡下了蛋,不就是对母鸡权力的“无耻侵犯”么?就算是母鸡不下蛋。你比如,一个村长干了县长应该干而从来没有干的事情,你让县长怎么想?还比如你有不育症,隔壁老王无私地帮你生了个你自己的孩子,你怎么看待和对待这个问题?你要知道,有人可以“在其位不谋其政”,而其他人却必须“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否则就是对其权利的“无耻侵犯”。又比如,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上,你骑个自行车撞一下看,交警来了你要赔钱,机动车车主顶多罚款。但是反过来,你骑着自行车上机动车道,机动车撞上你,你是全责,机动车主顶多赔钱,而你赔命。这是“车车平等”的原则下的必然和公平的结果。

  • 于是,当初我们家隔壁两口子吵架,联合国一直没管的情况下,小队长也没敢管过。而我因为调皮捣蛋承受“耳巴掌”“栗壳壳”“跪瓦渣子”等“虐待”的时候,除了奶奶护过外,没有任何一个其他人过问过,因为他们也没有拿到银河系的授权,而我的父母却拿到了老天爷的授权。村里有个叫“王婆”的单生妇女却以世界和平为己任,自加压力,但凡有隔壁邻居家吵架她都会自觉斡旋。作为隔壁,她又十分喜欢吃麻辣,所以邻居们为表彰她多年致力于世界和平并为世界和平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都尊称她为“麻辣隔壁”。

    有个成语叫“鸡飞蛋打”意思是鸡飞了,飞走的时候不小心把蛋也打碎了,这个人呀连毛都没捞着,什么都没有,好无奈呀。但是人是聪明的东西,于是几个吃饱了凑在一起打着嗝放着屁抠着脚丫子高度效仿民主法制的美国举手通过制定了一个规矩叫做“鸡蛋保护法”,然后对鸡说,你飞是你的权力,但你不应该在飞的时候违反“鸡蛋保护法”将蛋扯烂了,所以依法将鸡“法办”了——几个人炖来吃了——问题是,这只鸡还是隔壁邻居家的。

    还有一个版本,这个鸡窝里的蛋没有烂,被顺利孵化出来了。问题是孵化出来的是一头蛇,因为这个蛋是当初蛇路过下下来的真实蛇蛋,而这头蛇呢,咬了准备来偷鸡的人,于是这个人呢,就以法律的名义起诉这只鸡,没有教育好后代,没有发挥监护鸡的作用必须对这个人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为一只鸡。于是这只鸡被判定赔给这个人。

    有一个真相大家都不知道,那就是,这只鸡其实是只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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