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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争夺战

时间:2018-02-06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杜光利  阅读:

楔子

杂乱的脚步声后,敲门声猛然响起,五六名便衣警察冲进西安市文艺路附近一家宾馆的房间。

2010年11月14日早8时,刘青兰极力拦挡,但丈夫边团小还是被陕西神木县永兴派出所的民警带走。60岁的边团小是神木县李家沟村 “海选”出来的全权代理人之一,从2003年开始,他和村民们为追讨村集体估值惊人的大贝峁煤矿矿权一次次作出了努力。

消耗了太多力量,終于用法律征服了强大的对手王文学。王文学被称为神木县“十大亿万富翁”之一,2000年前后,王文学涉嫌借助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转包到手的大贝峁煤矿,经蓄意更改,将集体矿权归于个人名下。200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载明,王文学认可大贝峁煤矿的采矿权由李家沟村村委会享有。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村民们乘胜追击,意图尽快追回采矿权时,边团小等人才体会到了真正的不幸:竭力要求收回的矿权看不到任何进展,反而,借助行政的操控和威逼,一股神秘力量已介入夺矿暗战中。对此,边团小与10多名村民代表继续上访,决心为捍卫矿权斗争到底。但当地政府称他为制造事端的个别人,是“妨碍神木发展的罪人”。

11月25日,又一位叫杨治胜的维权代表被警方抓走。政府方面强势地动用各种力量,违法行政和行政抗法闹剧轮番上演,以政府协调会“毁掉”生效的司法判决行动已不可改变,这个煤炭富集地,又增添了一个绞杀民财的典型样本。

  • 1.巧取豪夺

    在不可能歪曲法律的想象中,李家沟村村民撑到了2011年12月1日。当天下午,11位村民代表被要求准时参加由县领导组织的协调会。走在去县城的路上,村民代表杨海内心经历着剧烈的冲突。“这次,我感到我们被人降服后,逼迫去参加一个设好的必须惨输的赌局。”杨海说。

    历经数年的诉讼战,法律认可了集体财产,但从2008年3月起,村民们跑遍能想到的所有上级政府部门,但采矿权变更几无收获。

    2011年“五一”前后,边团小和50多位上访村民来到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以人格担保,一定把矿权手续办给李家沟。但随后数月,当地政府突然提出对涉案煤矿要进行协调处理,还专门成立了“李家沟与大贝峁煤矿纠纷调解处理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分别由神木县副县长张胜荣、县政法委书记张宏志担任。

    政府调解不是村民的意愿。据多位村民讲,所谓的调解没有具体方案,又不许村民发言提问。

    就在11月底,政府开了多次会议,并安排村民代表和当地煤老板刘晓明在一家宾馆进行谈判。2011年3月,李家沟村委会和刘晓明签了从2014年起新一轮承包大贝峁煤矿的合同,但政府支持让刘晓明和王文学共同出资,给每个村民的口袋里送上一定的出让费,一次性将煤矿“拿走”。然后让李家沟村将司法判决抛在一边,不谈追要矿权的事。

    当时,作为出资代表,刘晓明只愿付每个村民10万元,不能再多,让几位领导看不过去,要他起码掏20-30万元才公道。刘晓明最后出价为28万元,村民代表将50万元的报价减至38万元,谈判陷入僵局。这就有了12月1日县领导主持召开的协调会。

    下午2时,当村民代表进入县政府时,领导小组成员张胜荣、张宏志、张鹏腾和煤老板刘晓明均已在场。

    协调会开始,杨海听到几位领导说着老一套的陈话,再用极其乐观的调子给村民们打气。之后,当张宏志说目前大贝峁煤矿划定煤炭储量为1000多万吨,有村民代表马上反驳,按省国土厅公布的数据,地质储量应是2290万吨。

    张宏志听后,称煤老板开矿也不容易,采煤设备就要花2.7亿元,也要让老板挣些钱。他作裁决道,就让煤老板给村民每人32万元。但村民代表索要36万元。张鹏腾打起圆场:“就让煤老板再给老百姓多加一万,33万吧。”

    时间到了下午5时许,协调会定下多年来打官司产生的费用,包括村民集资诉讼所产生的费用,按本金加二分(即月息2%)的利息予以化解处理,由煤老板承担。

    要村民代表在会议记录上签字时,有几位村民代表问:“是否可以释放边团小、杨治胜等人?”张鹏腾呵斥道:“想放人就签字!”

    “那个无法无天的协调会场面以后可能会震动整个社会。”杨海说,签字是被逼无奈,村民代表非常了解谁要掠夺他们的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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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沟村的村民算了一笔账: 即使按照60万吨的年生产规模计算,该矿每年利润在2亿多元,勘探的资源量以市场价计算,煤矿价值达上百亿元,而政府协调下给全体村民的卖矿款仅为1.7亿元。

    2.移花接木

    法律还原为集体的煤矿,转眼间像冰块化掉了。其实,从村属煤矿诡变为私人的那一刻起,这种残酷的“黑金”掠夺战就不可避免。

    1988年,李家沟村村委在距村数百米的大贝峁山下,兴办了一家煤矿,企业性质为集体性质。同年10月,村委将煤矿承包给杨步刚等人,承包期为15年。按合同约定,承包期满后,杨步刚等人将煤矿采矿许可证等证照、井口、场地等交回村委会。

    “那个时候谁开煤矿谁赔钱。”那时,煤老板见人低三下四,“一车十块钱”地推销煤炭。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榆林的煤才卖15元一吨,末期也不过30多元。彼时,大贝峁煤矿经营不景气,杨步刚将煤矿转包,后又有杨治田、王俊清等人介入承包经营。

    2003年10月,杨步刚等人的承包期满,李家沟村委会欲收回煤矿,找到实际经营煤矿的王文学时,迎接他们的却是一声如雷的爆炸。王文学称煤矿是个人煤矿,已变更的采矿证上其采矿权人为“杨步刚等人”,经济类型为“股份制”。他们要收回的煤矿已成联办煤矿。

    李家沟大贝峁煤矿是距神木县城较近资源储量大、煤质最好的矿井之一。在没有任何矿权批准转让行为的前提下,集体矿权如何会变成私人所有?李家沟村村民认为,答案只有“作假和欺骗”。 此时,国家取消电煤指导价,神木的煤质好,煤价从一吨100元一路涨至600多元,神木诞生了很多如王文学这样的亿万富豪。

    李家沟村村民随即找关键人物调查,才发觉了矿权尽失的始末。

    2000年6月15日,王振平(王俊清之子)突然在神木县工商局注册成立了个人独资企业,即永兴乡大贝峁煤矿。依据相关矿山企业工商登记规定,个人无采矿权,神木县工商局这种行为“属违法行政”。

    1995年,拥有一个煤矿的王文学并不满足,通过妻弟与梅庄村民小组签订承包办煤矿合同,在距李家沟煤矿井口500米之遥的地方,筹建兴达煤矿,但最后“什么证照手续都没办下来”。

    1999年3月,兴达煤矿无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被列入依法取缔名单;大贝峁煤矿属“两证”不全,责令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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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达煤矿实体上不复存在,王文学敢谈两矿联并办矿?王俊清和儿子虽有腹诽、担忧,但只提醒王文学说“联办是个人行为,反正我承包到期就交给村里”了事。

    2000年7月初,王文学、王振平签订《联合办矿协议》,并附有“任何时候法人代表是王振平”的条款。20多天后,神木县煤炭局竟发文同意两矿联并。而未獲行政许可的兴达煤矿如何绕过管制和审批,不得而知。

    2000年11月8日,榆林市矿管局专门发文,称受省国土资源局委托,给联办煤矿颁发上述采矿许可证。这实际是对李家沟大贝峁煤矿原采矿证的彻底变更。

    而杨步刚早就不涉煤矿,更不是股东,对于采矿证上的采矿权人为“杨步刚等人”一事毫不知情。

    采矿权人、经济类型的变更,涉及转让采矿权。按行政法规,采矿人转让采矿权的,应当先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转让。这期间所发生的事迷雾重重,尤为蹊跷。以此为拐点,令李家沟村矿权尽失。一纸采矿许可证,定了大乾坤。依据批文,王文学将井口移到梅庄村,亦有增强自己对联办煤矿的掌控之意。

  • 2002年5月,王俊清父子将其所占的股权承包给王文学,后承包协议被榆林市中院判为无效,王家父子自此被踢出董事会。2004年2月,王文学换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变更为永兴乡大贝峁煤矿,经济类型变更为私营合作企业。繁复的腾挪转换,王文学所欲皆成。

    3.资产保卫战

    直到2005年,李家沟村民委员会以杨步刚在承包经营期间,非法联营后再转包给王文学等为由,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06年1月1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家沟村请求王文学连带返还大贝峁煤矿及相关生产经营证照,赔偿其3100万元损失没有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较量双方力量愈发悬殊。王文学“苦心经营”的煤矿,“钱又多,根又深”,而李家沟村村民因上访、打官司已陷贫穷无告之境。

    2006年2月2日,李家沟村召开村民大会,同意由村民自愿集资,改用“股份制诉讼”,若收回煤矿矿权,风险投资与村委会将各占50%股份。一时,有村民找朋友、亲戚借钱,也有人去典当行借贷。

    随后,李家沟村不服陕西省高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王文学认可大贝峁煤矿的采矿权由李家沟村村委会享有;李家沟村委会同意王文学经营该矿至2013年9月30日。

    2008年3月,王文学隐瞒李家沟村,在全省煤炭资源整合中,将煤矿扩界到6.656平方公里,扩容三倍有余。这段时间令李家沟人异常担忧,多次到登记管理机关,但变更相关证照处处遇阻。

    同年5月21日,他们申请省高院对民事调解书强制执行,省高院以“申请执行王文学一案没有具体执行内容”为由,驳回申请。

    李家沟村多次赴省进京集体上访。2009年5月25日,陕西省国土厅做出行政决定,通知李家沟村尽快办理采矿证变更手续。

    然而,未待李家沟有动作,2009年6月23日,陕西省国土厅遭王文学起诉,称被告的行政决定,在原告承包期内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同年9月2日,陕西省联席会议决定,大贝峁煤矿采矿权应归李家沟集体所有,要求省国土厅务必于同年9月15日前将此案办理完结,但陕西省国土厅遭王文学新的诉讼,却历时一年之久。

    长达6年的一系列缠讼、维权,让李家沟村村民“力竭汗干”。

    煤炭,素有“黑金”之称,在政府最后一次协调会后,李家沟村民们终于感触到,煤炭的“黑金”别称有着双重的含义。

    较早前,村民们憋着一股劲儿,想把收回来的煤矿,实现由村集体组织生产管理的经营模式,那将是神木县第一家。村里还想好了把乡村公路修进村,再从5公里之外的沟道里引来水源,家家通上自来水。可现在这些愿望都已被扼杀。

    对李家沟的村民而言,因“卖”矿一夜暴富,似乎就要成为现实。一村民说:“我们像失去老窝的鸟儿一样要四散了,可遭人打劫后迷路的苦难者往哪儿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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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边团小被抓后第16天,刘青兰终于被允许和丈夫在看守所见面。可一想起边团小的遭遇,村民们都愁云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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