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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莱

时间:2014-04-07    来源:www.haiyawenxue.com    作者:清水  阅读:

  1822年7月8日,雪莱在一个暴风雨的夜里驾船去接人,船沉人亡。10天以后,人们才在海边找到他的尸体,他的脸和手,以及露在衣服外面的部位都被鱼吃掉了,只能从他高挑的身材和口袋里的济慈诗集判断他就是雪莱。

  死时,他30岁不到。而玛丽·雪莱才25岁。

  一个天才就这样陨落了。人们把他的骨灰葬在罗马的新教徒公墓里,那里还躺着他夭亡的儿子威廉和同样早逝的好友济慈。

  拜伦等好友为他举行了一个希腊式的葬礼,在海边用木柴烧掉他的尸体。火葬的场面极其悲壮,海岸上站满了围观的意大利人。就像古希腊史诗描写的赫克托尔的火葬一样,拜伦以及其他好友向火中投入香料、油和盐,还倒入了大量的酒。

  据说,雪莱的心脏特别大,烧了三个小时没烧化,他的好友从火中抢出了心脏,用一个匣子盛起来,交给了玛丽·雪莱。雪莱死后,玛丽·雪莱携着唯一存活的幼子回到了雪莱的家乡,由她的儿子继承了庞大的家产。而她,终身再也未嫁。

  •   一个出身贵族、家境富裕的少年,又天资聪颖、俊美异常,他的一生该是怎样一个华美而圆满的故事?在伊顿公学(黛安娜王妃的儿子威廉王子和哈利王子就是在这里上中学)读书的时候,因为他的美和聪慧,对学校学仆传统的不肯妥协,激起了同学疯狂的嫉妒,他们甚至成立了一个"恼雪团"来专门欺负他。他们把他逼到墙角,撕掉他的书,踢他,掐他,往他身上吐口水。然而他们发现雪莱的眼中冒着一种让人害怕的光芒,于是一哄而散,而他,只是拾起他喜爱的书,默默地走到如茵的草地上。他一生的基调都在伊顿中学奠定好了。他的母亲很不喜欢这个长子,她理想中的男子该是魁梧而剽悍的,而他那么秀美,那么爱冥想,那么爱拿着一本诗集走到丛林里去读,那么狂热地宣扬无神论。

      18岁他考进牛津大学,却因为他在学校里散发了一本小册子《无神论的必然性》,又拒不妥协而被校方开除。

      他的父亲是一个保守的辉格党成员,一怒之下,断绝了他的经济资助。雪莱,一个庞大家产的继承者,因为坚持自己的叛逆思想而陷入身无分文的困境。

      不得已,他只好靠妹妹海伦的零花钱来救济一下。海伦此时正在伦敦一个私立女子学校读书。为此,雪莱常到学校去找妹妹。学校里的女学生也因此有机会结识海伦的这位小有名气的哥哥。雪莱俊美的仪表、潇洒的风度和广博的学识,立即赢得了一群女生的崇拜。其中海伦的好友哈丽特更是对雪莱一见倾心。

      哈丽特的父亲曾经是一个酒馆的老板,其他的同学都因此看不起她,说她是"堕落的贱妇"。她给雪莱写了一封信,说父亲逼她回去上学,而她宁愿自杀也不想回学校了。雪莱毅然决定和她私奔。

      就这样,一个19岁的少年带着一个16岁的少女上路了,他们怀着幼稚而真诚的拯救对方的决心上路了,他们在苏格兰举行了婚礼。

      目睹了苏格兰和爱尔兰人民的处境后,他写了《告爱尔兰人民书》,号召他们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在大学他就读过激进的政治家葛德温的《政治正义论》,而且把葛德温作为自己的精神导师。他写了许多热情洋溢的信向这位导师倾诉自己的看法。终于有一天,葛德温请他和夫人去府上做客。

      在那里,他遇到了葛德温的两个女儿。这两个女儿都不是他亲生的,范妮是他的第一任夫人带过来的,珍妮是他的第二任夫人与前夫所生。他的亲生女儿,他的掌上明珠,他最心爱的宝贝儿玛丽这个时候正在苏格兰度假。

      他的原配夫人是英国卓越的进步思想家和作家玛丽·沃斯托尼克拉夫特(1759~1797),曾写过《人权的辩护》和《女权的辩护》两篇文章。她在生下玛丽之后不幸死于难产。

      玛丽当时15岁,是智力卓越的父母亲的结晶,又兼有母亲的美貌。做父亲的很遗憾雪莱没有见到自己最珍爱的女儿,但他还是带诗人去看了原配夫人的一张画像。

      范妮和珍妮都爱上了雪莱,她们每天望眼欲穿地等待着诗人来做客,听他讲话,听他朗诵自己的诗作,她们深深地迷上了他!她们写给妹妹玛丽的每一封信里谈论的都是他!

      玛丽终于回来了。

      他看到了期待已久的女神。她就像他钟爱的古希腊史诗一样让他欣喜若狂。而她,从看到他的一刹那就知道他们的一生再也分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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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他已经有妻室,虽然哈丽特到底只是一个肤浅而爱慕虚荣的女子,可当初是他把她带出来的,并允诺给她一生的幸福,更何况她已经生下了他的孩子,怎么能离弃她?

      恨不相逢未娶时。

      他只能把一颗滚烫的心埋进墓地里。让它冰冷,让它加盖,覆上泥土,让它永远不再发芽。希望是可怕的,希望有时候更像绝望。

      可是最怕的就是连墓地都开出了花,连死和冷,连埋葬都阻止不了爱的生长。

      他们的爱情被葛德温发现了。这个一向抨击英国虚伪的婚姻制度,维护世间真爱的斗士,却不能容忍自己的女儿爱上一个已婚的男人,哪怕这种爱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哪怕他们的缘分是天注定,他也要拆散他们。他威胁诗人不准再进他的家门,要他永远死了这条心。

      1814年7月28日,雪莱与玛丽约定好清晨四时出走,雇好了马车。雪莱守护在葛德温家对面的房子里。当星月渐渐隐去,灯烛熄灭时,玛丽轻轻推开房门,向黑暗中的雪莱奔去。

      这一去就是一生一世,这一去就是颠沛流离,而她从未后悔。17岁的她,做了人生最大的冒险,用一生做赌注来赢得一段爱情。珍妮在几分钟前才下了决心同妹妹一道出逃。因为她心中也怀着对雪莱真诚的爱慕。

      他们三人租了一条小船,渡海去了瑞士,又徒步走到巴黎,后来穷困潦倒又回到了伦敦。他们相守的8年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不停地流浪,搬家,躲避,经受贫穷、恶语中伤、误解、整个正统社会的攻击。所谓的美好爱情,首先需要的就是一颗强大的心,足以对抗绝大部分人的污蔑。天才都是不见容于当时的,在所有的人都说他是疯子的情况下,你如何相信他是天使?

      我不知道一个17岁的少女是如何做到的。一切美好的事物都需要用血和泪来浇灌它。

      阴冷的伦敦,阴冷的日子大大地摧残了他的健康,他们不得不出国。他们在日内瓦湖畔遇到了另一位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拜伦。那是两位诗人幸福的时光,白天一起泛舟湖上,晚上在火炉边谈论诗歌,谈论哲学,谈论政局。好不快意!

      6月连续下了十多天的阴雨,闷在房子里,大家只好讲鬼怪故事来打发无聊的日子。拜伦提议每个人把自己的鬼怪故事写成一个小说,结集出版。

      拜伦和雪莱都没写成,对于诗人来说,这些怪力乱神的故事毕竟是旁门左道,大丈夫不屑为之。只有玛丽认真了,她花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写成了一本后世给予很高评价的小说《弗兰肯斯坦》(又翻译为《人造人的故事》),被认为是科学幻想小说的开山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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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名叫弗兰肯斯坦的科学家把死人的尸体缝接在一起,用电击的方法使他复活,而他却被自己创造的身高2米5的丑陋不堪的巨人吓跑了。这个人造人心地善良,可是因为长相丑陋遭到人类的唾弃,非常孤独。他央求弗兰肯斯坦给他造一个女友,然后他们永远离开人类到北极去生活。弗兰肯斯坦答应了,可是在快成功的一刹那,他担心一旦这女人造人也复活的话,他们的后代会不会战胜并摧毁人类的世界?于是他毁掉了这个女人造人。这一切被窗外的人造人看在眼里,他发誓报复弗兰肯斯坦,杀死了他的新婚妻子、幼弟和好友,然后他们走上了相互追杀的不归路。

      写这部小说时,玛丽才19岁。

      那个丑陋的怪物其实就是她的化身,被整个正统社会唾弃的孤独感,无法取得身份认同的焦虑都在这个怪物的身上体现出来了。玛丽幼年丧母,被后母欺凌,后母一心只想赶她出家门,她选择了没有人祝福的爱情,和相爱的人在一起,但是遭众人责骂。

      小说中有一个细节,写怪物躲在山里一户人家的墙壁后面,偷偷地学人类说话。虽然聪颖,她毕竟是一个女子,只能在父亲的书房里自学;拜伦和雪莱高谈阔论的时候,想必她的心里很酸涩。她就像那个怪物一样只能躲在墙壁后面,偷偷地学习以男性为主宰的话语。她和伍尔芙一样,终身以自己是女子进不了牛津和剑桥为憾。

      一个女子选择了一个天才,她的一生似乎就是牺牲自我来成全一位天才的成长,若能做到这样,世人已经足矣。可是玛丽让人动容的是,用一只手撑在雪莱的背后,帮他挡住这个世界的一切伤害和误解,另一只手还要腾出来匆匆地记下自我,刻下一个自己的雕像。而这一切,竟是一个19岁女子所做的。

  •   哈丽特死了,投水自杀。那些反对雪莱的人抓住了这个把柄作为永久攻击他的匕首,对他的人格大肆地泼污水,而且动用一切法律剥夺了他对一子一女的监护权。他们想让他一无所有。

      他突然之间变老了。

      他只是一颗赤子之心,把这个世界想得过于美好。他怀有的憎恨也是爱,他笔下的西风在摧残旧的隆冬的时候,也呼唤新的春天的到来。

      可是这个世界却只顾着对他一味地摧残。

      婚姻对于一般的人来说,能做到相看两不厌已经足够了,再好一点是相濡以沫,在患难之中结出一点超乎情欲之上的友爱,更好一点是两情相悦,互相有点喜欢。可是爱,对于两个人来说,太沉重、太艰难了。那不仅仅是一个两情相悦、花好月圆,而且是人生最大的考验,这样的一分真爱最难的就在于,如何在万难的境遇下,使它变成可能,并且去维持它?

      一个女子以羸弱之躯,承受住生命中几乎所有的钝痛。出生10天之后,母亲死于产后并发症;儿子和女儿夭亡,丈夫早逝。在25岁之前,她经受了我们绝大部分人不可能接受的苦难和打击。

      雪莱死后,她和儿子回到了雪莱的家乡,她的儿子成了庞大家产的唯一继承人,再也不用像他的父亲那样一生为金钱所苦所累。更幸运的是,她的儿子完全不喜欢文学,他不喜欢写诗,他是一个平凡而幸福的人。

      雪莱生前的一个朋友向她求婚,她说:”我喜欢我现在的名字。“

      她的晚年很幸福,儿子孝顺,出息,儿媳妇也很贤淑。但她后来的小说再也没有《弗兰肯斯坦》那样震撼人心了。一个女人离开了她传奇的经历,不绝如缕的故事也就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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